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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2013-04-02 15:05:02)
标签:

股票

股评

证券/理财

   本博客所有博文均为私人股海操盘日志,供私人好友实战参考,不过从不承诺肯定赢利。本人经常会犯错误,有的股票可能赢利不少也没有走,最后套牢了,可能到砍仓出局了。

    今日大盘呈现冲高回落态势。地方国五条细则落地加上3月全国百城房价上涨促使地产、机械、水泥等早盘领涨,券商受益港澳台居民炒A股活跃,沪指一度冲上2250点,随即股指开始回落,沪指触2220点创年内新低,中小、创业板个股大跌,截至收盘中小班跌2.46%,创业板跌3.63%。两市7成个股下跌,10股跌停;近百股跌超6%。截止收盘,沪指报2227.74点,下跌6.66点,跌幅为0.30%,成交776亿元;深成指报8960.46点,上涨22.70点,涨幅为0.25%,成交785.1亿元。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2013年修订)》的通知。通知指出,上交所鼓励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回购股份。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回购股份不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本所鼓励其回购股份:

  (一)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正,或有大量闲置资金的;

  (三)资产负债率大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四)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而长期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

  (五)具有分红能力但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

  (六)发行的A股、B股或H股股票市场定价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某类股票股价偏低,未能合理反映公司价值的;

  (七)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增加鼓励股份回购的规定。《指引》明确列举了鼓励回购股份的情形,并与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呼应,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另外,《指引》还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采取的激励措施,包括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中给予支持,以及在评奖、考核等事项中酌情给予加分等。

    增加了鼓励规定后上市公司可能会增加回购的积极性,因为每家公司都想圈钱,如果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可以便宜回购,市场好的时候圈钱有优先权.那么肯定会有更多人愿意干.

    手中个股继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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