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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目标现在都弄不清楚了

(2011-11-17 13: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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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指向长期以来一直有如下几种提法:

1.“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这一提法最早是由住建部提出来的,见诸于早期一些公开文件中,调控目标不是集中在房价单项上。最近几年,在高层文件中这一提法已不多见。

2.“稳定房价”。这一提法最近这些年较为普遍,很多文件都能查到,但是近两年来见得相对少了。

3.“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这一提法近两年来较为普遍。

4. “下调房价”。这是温总理最近在俄罗斯的新提法,而且还讲出了这是坚定的“国策”。但一天以后在公开的报道中,原话已修改为“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这种变化耐人寻味。

5. “调节后的房价将使民众能够接受”。这也是温总理最近在俄罗斯的新提法,但是也在一天以后在公开正式报道中消失了。

6.“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这一提法是近两年中由温总理提出来的。这一提法又成为在莫斯科讲话修改稿的标准统一提法。

上述六种提法都将房地产调控的核心目标指向了房价,似乎房价的涨跌就是调控成败的主要标志,这就让调控决策者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地位。六种提法我个人认为第一种提法相对比较全面、准确、科学。

现在,反对前三种提法的人越来越多,认为这些提法包容了价格上涨,讲了“稳”就是不讲“降”和“下”,不解渴,不给力,没有用。

“下调房价”作为调控目标,而且还是坚定的“国策”,绝对是崭新、清晰的提法。但是后面三种提法仔细推敲下来就会发现还是不明确。

“下调房价”到底下调多少?没有量化指标。在政策落实中,无法拿捏尺寸。不清楚高层究竟要使房价下调到什么程度才会鸣锣收兵。

“民众能够接受”。谁都知道,民众是由社会各个阶层构成的,各个阶层对房价的接受程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民众能够接受的房价是个什么样子的,真心希望高层有个高明的指导,给各地政府一个具体的杠杠。

“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也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同的老百姓对房价的合理性、理解把握和要求也不一样。是不是合理的价格的尺度只是在领导人的心目中?只能讲到这一程度,不能再明确了。

现在全国各地的商品住宅市场价格是跌到2008年的水平为好?还是回归到2005年的水平为宜?甚至合理到本世纪初的水平为准?还真叫人理解不了。

房价跌了,能跌到人人都能买得起商品住宅的价格水平吗?我看永远也做不到。房价跌了,中国城镇住房问题就能因牛鼻子牵住了,所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吗?我看房价跌了,所有的中国城镇住房基本问题,一个不少都还会存在。房价跌了,不过就是一个商品住宅价格的市场阶段性的表现而已,跌了以后,房价还会继续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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