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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为什么不能进行价格协调

(2007-07-31 17:54:07)
 

报载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若干条具体要求。其中有一个要求是“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定价”。

阅后深感奇怪、惊讶,这一要求是与政府机构职能改革背道而驰的,是我国希望建立“小政府、大社会”工作方向的倒退、滞后,是政府在市场经济出现问题时迷信自己手中权力,揽权、不放权、不相信、不放行社会经济组织的又一例证。

我国的行业协会包括房地产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应该是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和行业协调。它在法律、法规授权之下自主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发布、公信证明、行业准入资质审核和价格协调,这些都是行业协会的基本任务。

我国经济管理领域的现状是一大批原先由政府包办的事务,正逐步转入到行业协会当中去;政府鼓励和扶持发展行业协会;一些政府存在着不放权、恋权、恋栈现象,迟迟不将本应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责任转移出去;寻找各种机会和借口向行业协会收权,导致一大批行业协会空挂虚名。

想不到这次是由国家发改委对行业协会提出指责。要知道在我国大多数的行业协会,还没有真正担负起行业价格协调的责任。本来国家发改委应该鼓励行业协会去承担价格协调的工作,更好的分担政府的职能和政策要求。但遗憾的是,这一次让我领略到了发改委制定政策下发紧急通知的水平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前后不连贯,上下不协调,左右不通气,用一个通知就把改革的方向、原则给丢掉了。

由此我联想到湖南的一个大学生,在广州街头被强制收容、结果冤死收容所的事件,其结果现在全国各个城市职业性的乞丐遍地横行,形成了社会景观和社会氛围的最大不和谐。

联想到打着维权旗号、漫天要价的钉子户,现在动迁公司拿他没办法,政府领导人拿他没办法,手持法院强迁令的公安干警也拿他没办法。其结果全国很多地方的动迁成本费用失控,到头来下一轮买房的更多老百姓要拿出更多的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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