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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地产调控决策部门和我国城市中相当多的中低收入者的同胞们,往往将眼睛仅紧紧盯在房价上,房价一涨就指责或抱怨,将我国经济社会当中的一个局部问题和次要问题扩大化、严重化。实际上要解决城市住房保障的问题,是有多种途径和办法的,也是有丰富多样的经验可以借鉴的。与其引发社会争议和对立,不如用改革和发展的具体办法去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与其像颁发一份份文件要求各地限时做这做那,不如从地方政府那儿去挖掘成功的或者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好经验加以推广。譬如,上海廉租房的办法就具备成为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基本形式的适用价值。
在上海住房保障体制中,廉租房是后起之秀,也是最有发展和推广价值的住房保障形式,今后完全可能取代重大工程配套用房和经济适用房,成为上海市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住房保障形式。上海廉租房的重要特点就是存在多种选择形式,兼顾历史和现实,平衡市场和行政。
上海的廉租房形式之一是对政府和国有企业直管的公房实行政府限价。公房租金上海目前大大低于市场化的私房租金。享受到公房租金限价的承租户在上海相当普遍,总量不少。这种形式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地方财力的持续支持也是难以为继的;廉租房的物业管理水平不高;存在同一幢楼私房、公房混杂,带来管理和利益诉求不一的现象。
上海的廉租房形式之二是政府实施租金补贴。对收入低、住房水平低的特定租户,政府按标准补贴租金,租金补贴户直接到市场上实行租房居住。这种形式的问题是租金补贴户往往不足以支付周边地区适合的房源租金;到偏远地方租房,又面临着上下班、子女就读、生活配套等诸多不方便;租金补贴户总量不多。
上海的廉租房形式之三是政府实施廉租房配租。建设和收购廉租房房源的资金来自于政府财力;廉租房源主要从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和中心城区存量房商品房市场中筹措;收购价格标准按照配套商品房招投标时的政府收购价和存量商品房市场即时价;作为国有资产实行专房专用,封闭运行,且具备廉租户退出和廉租房再利用机制;廉租房也可为动迁过渡房提供短时间支撑;廉租房未来也可按市场价格再卖给地块开发者,有效降低动迁成本;建立住房保障中心这一实体性的责任组织机构。上海政府收购廉租房,最大的好处是让低收入者能够在中心城区获得廉租房,而不是迁到远郊。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财力支持数额不大,受益面还不能满足需求,工作处在试点阶段。但发展潜力十分明显。
上海三种廉租房的存在形式,第一种是历史形式、基本形式和减免形式,受益面不小;第二种是货币形式、补贴形式和过渡形式,受益面不大;第三种是实物形式、循环形式、和未来推广形式,具备成为上海保障住房主要形式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