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专题文章 |
是承认由于我国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过去二十年是我国老百姓住房质量改善最好最快的历史黄金时期,还是将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视作特殊利益团体对人民群众进行利益掠夺的手段;
是坚持改革,推动改革,弥补改革过程当中必然产生的失误和缺陷,还是中止或改变我国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基本做法;
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商品经济为主,辅之以政府行政调控,还是在房地产发展问题上实行行政调控、财政补贴为主,辅之以市场机制;
是继续坚持市场化、商品化的房地产发展道路,还是扩大住房社会保障的适用范围(譬如有的提出我国城市社会保障的范围应扩大到60-80%人群),走出一条社会保障住房占主导地位的发展道路;
是在我国房地产大市场中建立一个相对封闭、独立运作,又与大市场相衔通的补贴保障性的小市场,还是恢复双轨制,建立两个平行、独立运作的房地产市场;
是建立分层次、有差别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能体系,还是将房地产监督、管理、调控职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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