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行证的历史由来和奇闻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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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美宝证件办理和更换 |
中国旅行证这个神奇的东东,如果不是有生美宝的打算,普通中国人一辈子也不会接触它,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小绿妈写了好几篇关于旅行证的博文,不过都是皮毛,公安系统办事人员对于旅行证的认识也是众口不一,可见其制度并不完善。
看下面这个老证件,发给台湾人王素贞,上面有写上次发证日期是:1990年3月2日。是否有比这个更早的?不好说。按理说,从1987年开始两地往来用的都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不是旅行证。
中国旅行证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呢?来看看维基百科上的旅行证逸事,很有意思。
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中国驻巴格达大使馆组织紧急撤退滞留在伊拉克与科威特的台湾、大陆与港澳人员。
由于伊拉克政府要求中国大使馆必须对这些人员的身份确认,而中国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大使馆不能在台湾人持有的《中华民国护照》上盖章确认,不盖章人又走不掉啊,明明说台湾是咱同胞,不能扔下不管吧?
紧急情况下,给这些台湾人员签发一次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经由陆路撤退到约旦。
小绿妈查了一下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战争发生时间是1990年8月2日,那么这次颁发旅行证的时间应该是晚于8月2日,更远晚于王素贞的3月2日,并不是首次颁发。还是不知道中国旅行证到底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首次颁发。
另外,合法居住在中国的无国籍人士(如西藏吉隆县的尼泊尔裔达曼人,在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之前的数十年的时间)、在中国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如黄文欢,以及七十年代末逃入的越南籍华人),其出国使用的身份证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由上面这些事件可以看出,旅行证发放有点剑走偏锋,很多情况不是大众所能了解的,也不是政府所愿昭告天下的。说到底,这是中国单一国籍政策在某些情境下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时的一种临时解决方式。随着国际交流的广泛,以后还会遇到很多双重国籍的问题,慢慢应该会有更完善更全面的解决方式。
中国旅行证目前颁发给以下人员,美宝属于第三类:
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但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
2.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人;
3.在外国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者;
4.在外国遗失护照的中国大陆籍旅行者;
5.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