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性爱历程》系列之十
可以打我,但不要强奸我
眼前的这个女子,瘦小枯干,的确没有任何女人的性感可言。丈夫说:“她不好看,男人要的东西,她身上一点找不到,但是,我就是看中了她能吃苦、能做生意。”丈夫大言不惭地当着妻子的面这样说。无疑,丈夫是一个不管女人自尊的大男子主义者。
她,因为自己瘦小枯干,万分自卑。她说:“我原以为他和我结婚是爱我的,其实,他根本不爱我,只是利用我。”丈夫火冒八丈:“利用你什么了?!”妻子顶撞:“利用我做生意赚的钱贴补你们老家!给你生孩子!”
原来,他俩的恩恩怨怨还挺复杂。
俩人相识后不久,就发生了两性关系。男方说,是女人主动的,因为,女方瘦小枯干,毫无性感,他根本对她无“性趣”。在这一点上,女方也承认:“是啊,人有自知之明,我不能明知道自己对男人没吸引力还傻等着。”看样子,女人的确有心计。
男方说:“有了关系,我也没打算娶她,但她非说自己怀孕了。”女方说:“哪里是骗人,我真的怀孕了。”就这样,俩人各说各话,难辨真伪。
矛盾从办结婚典礼开始。男方本就不想娶她,自然对婚礼一事不上心。女方是北方人,对嫁给南方男人没有信心,因为,他感到这个男人很抠门,结婚了,连给女方买衣服的事情都不提。女方只好自己置办礼服,还为婚礼特意买了一双白色高跟皮鞋。男方家人说:“结婚是喜事,不能穿白色的鞋。”女方认为无所谓。在婚礼当日,为这一双鞋,大闹别扭。男女双方都很固执,不欢而散,差点闹到离婚的地步。
婚后,磕磕绊绊。有了孩子之后,更加两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最厉害的一次打架是当着女方的妈妈(女方幼年丧父)和男方的妈妈(男方父亲在监狱多年),俩人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男方推搡女方,遭到女方抵抗,男方急了,打了女方俩耳光。女方和婆婆的关系本就不好,这下子,在婆婆面前彻底没了脸面,于是,她大声哭闹。弄得街坊四邻翘首聆听,以为这家死了亲人——哭声震天啊。
丈夫虽然不爱妻子,但是也不想日子就这样过。赔礼道歉还是做了,但是她不依不饶。晚上睡觉,她跑到沙发上。后来还是她的妈妈把女儿劝回床上,妈妈不想让女儿没完没了地闹,原因其实也很明显——怕男方不要女儿了。男方要求做爱,女方说:别想!但男方坚持,女方也就依从了。但是,女方把这次性——定义为强奸!
她说:他打了我不算,还强奸我!他根本就不爱我!
男方说:“我只是觉得床头打架床尾和,没有多想别的。”但女方不同意男方的观点,她觉得男方早就有这种暴力的倾向,而且,从第一次性生活开始,就是这样不和谐!她说:“我这个瘦小枯干的样子,真的,我从来没想过会有一个男人爱我,和我做爱、要我,我真的没有这个自信。但是,我是女人,我渴望爱,瘦小枯干,不是我的错,我从小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过我,我知道,我自卑,但是,我是女人,我是孩子的妈妈,我不能被侮辱!”
日子还能够继续吗?男方说:“她纠缠不休,我本来就不想娶她,她现在拿孩子要挟我,我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女方说:“我离婚了,再婚,也不会让男人真正对我有兴趣,离开孩子我也舍不得,但是,我瘦小枯干,也有尊严,我不能忍受他打我,还强奸我!”
他俩的日子还怎么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