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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肃的博客 |
分类: 达娃之争 |
达能公司: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我们收到由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代表达能公司的律师回函。对于此函,和君创业咨询公司作出如下答复:
第一,贵方回函态度让人震惊。回函之首贵公司就使用了“缺乏诚信”、“别有用心”、“毫无根据”等具有攻击性和污辱性的语句,而回函之尾又用威胁语言声称,“贵方应该了解故意提出任何无根据的指责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等等。这种以大压小、以强欺弱式的傲慢态度,很难让人相信是一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大型跨国公司所应有的表现。回函不仅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起码的常识,也完全不是法律交涉文件中应有的表述方式,很有中国四十年前“文革”语言的味道。
第二,贵方回函内容极其可笑。回函一方面拒绝回答我们致函中所提到的核心问题:达能公司参股或控股光明乳业的竞争对手是否损害光明乳业的商业利益,可笑地用达能历史上给予光明乳业的技术品牌支持搪塞冲突。另一方面完全无视中国在同业竞争与竞业禁止的法律,闭口不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有关规定,生硬地坚持说“现行中国法律并没有任何规定禁止达能”的一系列违背上述法规的行为。与此同时,回函又做贼心虚地解释自己只是光明乳业的第三大股东,避而不谈前三大股东股比接近,更不谈派入董事的角色冲突。
第三,贵方回函用意十分露骨。不久之前,贵公司要员曾以“让宗庆后的后半生生活在诉讼中”威胁对手。本回函同样浸透着傲慢与偏见,更充满了威胁与恐吓,其用意过于露骨,不过是想吓走对手以轻取私利。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是一个不畏权势的公司,我们委托的大成律师事务所也一贯以刚正无私著称,对达能公司的上述意图我们只能表示极大的遗憾。
二十年前,我们参与过天府可乐公司悲壮的民族饮品与民族品牌之争。与当时的环境相比,中国企业今天的国际竞争力有了质的飞跃,中国百姓今天的民族意识力有了质的变化,中国政府今天的产业扶植力也有了质的提高,天府可乐的当年悲剧不可能在今天重演。因此,我们既不是别有用心的好事者,也不是无事生非的炒作者,而是想在达能之战中,成为中国和平崛起的推动者。
我们今天致函贵公司,还是希望与你们平等对话,寻求解决冲突的共赢方案。如果达能公司认为恐吓可以解决冲突,我们愿意奉陪到底,并坚信傲慢的达能不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
200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