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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2009-01-30 08:57:51)
标签:

论语

孔子

儒家

哲学

文化

杂谈

【原文】
17·9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注释】
兴:激发感情的意思。一说是诗的比兴。
观:观察了解天地万物与人间万象。
群:合群。
怨:抒发悲怨。
迩:音ěr,近。

 

【译文】
孔子说:“学生们为什么不学习《诗》呢?学《诗》可以激发志气,可以观察天地万物及世事,可以使人们合群,可以学会如何抒发悲怨。近可以用来事奉父母,远可以事奉君主;还可以多知道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

[朱注]学诗之法,此章尽之。

 

●自语
《诗》的四项功能:兴、观、群、怨。读《诗》若没有掌握这四点,则白读。学《诗》的两大作用:一是“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二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结合前章,读诗重要性在于“不读诗,无以言”。学《诗》后如不能做到这两点,也是白学。
兴,读了励志的、豪情的诗,自然精神为之一振,激情难抑;
观,学习诗文中的思维方式,看待事物的角度,深度,有助于锻炼自己的思维,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
群,学了诗文,心胸就应开阔豁达,容易接纳别人,与人交流,同时,与其他学诗者亦可切磋交流,自然就不孤僻。
怨,心中有不平,知道如何抒发,抒发成什么样子。否则憋在心里,或乱发一通,无益于身心,无益于他人。
只有质不行,还要有文。文需要通过学诗实现。后世多以这样的思路评论文学作品。文以载道的传统,就是由此发展而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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