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四卷<一>
(2009-06-14 13: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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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苏格拉底哲学教育 |
分类: 读书札记 |
《理想国》第四卷
此卷读书札记距离第三卷读书札记已二十多天了,其间许多杂事也导致了读书会未能正常进行。会虽没有进行,但大家的心却总是向着一个圆心,每到周末同学们之间总是互相传递信息,解释着读书会暂停的原因。这让我在每到暂停的读书会那一天总是有事可做,而这些事是读书会本身所不能给予的。总是在同一个周日的同一个下午,我们在信息的引导下总是能再次相聚,进行的虽不是读书会的读书内容,我们却也得到了读书会所不能给予的其他内容。这一周,这一天,不会有其它事来袭,所以读书会又如期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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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个人幸福与城邦幸福的关系
《理想国》的内容讨论到第四卷时关于幸福城邦的真正建立已接近尾声了,我们知道此一城邦的建立是为寻找正义而建立的。苏格拉底认为,如果要寻找到真正的正义,必须先建立一个最幸福、最全善的城邦,然后在此城邦中必会寻找到我们所企求的正义本身。柏拉图整个“理想国”的缔造就是围绕这一宗旨进行的。在讨论众多有关第一卷、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各种可能因素外,到此第四卷,一个最符合愿望的城邦即将诞生。
在第三卷的末尾讨论了高贵的谎言以及真正卫士的生活之后,第四卷的开头阿狄曼图就忍不住插话进来了。可以说阿狄曼图的想法是除苏格拉底之外的众多人的想法,他认为,苏格拉底前面的主张并没有使卫士非常幸福,而是在使他们成为自己不幸福的原因。阿狄曼图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就算城邦确实属于这些卫士了,但他们却不能从城邦得到任何好处,比如土地、住宅、家具、私人献祭、宽待宾客、金银财宝等等等等,他们不能像平常人那样拥有自己所想拥有的东西,他们除了站岗放哨外,其他一无可做之事,他们就像一些雇佣兵。阿狄曼图的想法实质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想法,苏格拉底听了阿狄曼图的话之后不但没有立刻反驳他反而还添枝加叶,以示阿狄曼图的似乎很有道理。
但苏格拉底接着就解释说,我们并不是要否定个人的幸福,而是“在建立我们的城邦时,我们关注的目标并不是个人的幸福,而是作为整体的城邦所可能得到的最大幸福”。苏格拉底的话已经再明确不过了,我们的目标所寻求的是作为整体的城邦所可能得到的最大幸福,因此难免对个人幸福的忽视。如果个人、整体一起考虑在内,那么建立幸福的城邦其道路就会更加艰难,甚至难以把捉。苏格拉底再次强调说,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定一个幸福城邦的模型,我们不能把城邦中的某一类人划出来确定他们的幸福,而要把城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在这里,我认为,虽然苏格拉底有把城邦进行简单化倾向,但也有他自身存在的道理。因为,我们很难说一个真正幸福的城邦,其里面的人是真正不幸福的;我们也很难说一个真正正义的城邦,其里面的人是真正不正义的。就如苏格拉底所举的给塑像着色一样,要使整座塑像显得美丽,我们必须把最适宜的颜色涂在塑像的各个部分,而并不一定要把塑像最美丽的部分涂上最美丽的色彩,因为一旦过分注重了部分,整体的和谐就可能会荡然无存。同样的道理,为让整个城邦真正幸福、和谐、正义起来,我们也只能让最适宜的人各司其职,做最适合自己天性的工作,然后安于本分好好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城邦才不会紊乱。否则,极可能会是农夫不成其为农夫,陶工不成其为陶工,其他各种人也将不再是组成国家一个部分的那种人了。也即,他们虽是人,但不是和谐城邦中的那种人了。
苏格拉底接着说,这些情况若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还算问题不大,因为他们不会给国家带来什么巨大的危险,但若是作为法律和国家保卫者的卫士不成其为卫士,那么整个国家就会因此而完全毁灭。因为,只有卫士,真正的卫士而不是看上像卫士的卫士才能决定国家的良好统治,决定国家的幸福。因此,苏格拉底主张应将卫士最大可能的幸福纳入作为整体的城邦发展过程来看待,要他们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当然,其他个人也应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的城邦才能得到发展和良好的治理,每一类人才能得到天性所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
(二)富裕与贫穷的危害
苏格拉底回答了阿狄曼图的疑问之后,把话题转向了有关卫士的腐败问题上。先以陶工为例,苏格拉底认为,富裕和贫穷会腐蚀陶工的手艺。因为,一名非常富有的陶工会变得懒惰和马虎,从而因不注意自己的手艺而变成一个手艺比较差的陶工;而一名非常穷的陶工会因买不起从事这门手艺的工具和器械从而不能做好工作,以至他及他的儿子或徒弟成为手艺很差的陶工。同样的道理,苏格拉底认为,富裕和贫穷也会腐蚀卫士的技艺。因此,他要求卫士必须提防,决不能让富裕与贫穷二者不知不觉地潜入城邦。对于卫士来说,富裕导致奢侈和懒散从而改变卫士的原有状况,而贫穷导致粗野和低劣也会改变卫士的原有状况。读到这里,我想到这是否反映了柏拉图自身的中庸苗头,在富裕与贫穷两个极端的二者中间,唯有极不富裕也不贫穷才是最好的,才能不改变原有的状况。他的中庸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与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前几章中,柏拉图所论述的事物最佳状态是否就是这种中庸状态?
(三)关于战争以及城邦的规模
苏格拉底反对富裕的思想,又激起了阿狄曼图的深思,他认为,一个没有钱财的城邦如何进行战争,尤其在被迫与一个富裕强盛的城邦进行作战时。这乍听起来确实是一个极成问题的问题,然而在苏格拉底看来,这件事再容易不过了,苏格拉底甚至认为,一个我们这样的城邦可以击败两个极其富裕的城邦!原因何在呢?在这里,他使用了“离间计”,他说我们可以遣一名使节到另一个城邦去,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们,就说:“金子和银子对我们没有用,拥有金银对我们不合法,但是你们可以拥有金银,所以和我们一起参战,取得战利品吧。”苏格拉底认为,只要我们能分别考虑,把财产、权力、民众分别赋予不同的部分,那么我们就能总是拥有最多的盟友、最少的敌人。苏格拉底的这种“离间拉朋”的做法,确实可以为自己的城邦暂时带来稳定与安全,但如果世界上只剩两个城邦而没有多个不同城邦之时,恐怕就是“苏格拉底式城邦”的灭亡之时了,因为那时他没有间可离,也没有朋可拉了。在这里,我们可以再一次看出柏拉图的相对主义,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十足的绝对主义者!
其实,阿狄曼图看到了苏格拉底这种离间计所起作用的相对性,他认为如果把所有城邦的财富都汇聚到一个城邦里去是否就能消除这个没有财富的国家的危险。面对阿狄曼图的疑问,苏格拉底用了极巧妙的手法遮盖了阿狄曼图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的世界里,他认为世界上永不会只剩两个城邦,因为苏格拉底式的城邦不同于任何其他意义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只有一个城市的城邦。而其他的城邦则都由许多城市组成。在这里,苏格拉底也暗示了世界城市的多个性,也即世界上永远不可能只有一个城市,而只要有多个城市,那么“苏格拉底式的城邦”就不会因战争而灭亡!好狡猾的老家伙,他总是那么善辩,也总是有理!
如果真如苏格拉底如上所说,那么这个城邦就一定会成为最强大的城邦,这是毋庸置疑的了。对城邦的战争问题解决以后,苏格拉底又提出了城邦的规模或者说疆域问题。他认为,这个城邦的规模应该有一个最佳尺度,即应让城邦成长到保持统一为止,不能再大。那么这个统一的度是什么呢?苏格拉底在第四卷中并没有论述,或许以后会有论述,或许他永不会论述了。为保持城邦的最佳尺度,苏格拉底要求卫士承担起了第三项使命:即用各种办法守护城邦,让她不要太小,也不要让她看起来太大,而要使她足够大而又统一。其实,这里再一次体现了柏拉图的中庸思想或相对主义。所谓不要太小也不要太大,完全可以说既大又小,这是柏拉图的一贯思想,这种自相矛盾的描述法其实就是相对主义。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论述完城邦的规模之后,苏格拉底又提出了一个自己认为极容易却又最重要的使命,那就是使每个公民承担适合其天性的工作,每个人都完成他自己的职责,不是一个人做许多项工作,而是一个人做一项工作。苏格拉底认为,这样一来,整个城邦就不至于分裂,而是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包括阿狄曼图也认为,让每个公民承担适合其天性的工作这是一项很容易的任务,为什么很容易,阿狄曼图没有再就问,而苏格拉底也没有再阐述。或许,对于古人来说,这是天性使然,做适合天性做的事,这是很自然的事,难道还需要什么论证吗?因此,他们把此话题就搁下了。
(四)教育与培养
第四卷至此苏格拉底共提出了卫士所必须承担的三项使命,而第一项使命可能在前三章里。现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卫士的三项使命:第二项是不能让富裕和贫穷不知不觉地潜入城邦;第三项是用各种办法守护城邦,使她足够大而又统一;第四项使命是使每个公民承担适合其天性的工作。
苏格拉底认为让卫士完成这些使命是很容易的事,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多,那样难,只要他们注意一件“大事”或者说一件“必要之事”,这件事就是教育和培养。苏格拉底把教育与培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他的哲学里,我认为苏格拉底有极强的“教育决定论”。这种教育决定论的思想与其人的天性不变思想是否矛盾?如果他没有教育决定思想,那么所极力推崇教育对儿童后天的影响又如何解释呢?其实,我也不能确定苏格拉底是否真的是教育决定论者,但至少可以看出,在他的哲学里,教育所起的作用很大。
苏格拉底认为正确的教育能使人通情达理,更能使人明白他的这些道理,而在正确的教育引导下会造就具有良好品质的公民,具有良好品质的公民则会在这种教育中成长为比前辈更加优秀的人,如此类推,这一看法也同样适合与生育后代。也就是说,只要有两还的教育与培养,就能使城邦里的人一代比一代优秀。
教育的作用如此重大,因此,要防止国家不知不觉地腐败必得先从教育入手!苏格拉底引用了达蒙的一句话,“如果政治和社会的根本大法没有变动,那么音乐的类型也决不能改变”,我们知道在苏格拉底的教育中有两个重要的教育类型那就是音乐和体育,在这二者中音乐教育又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教化人的心灵的,是对人的灵魂的教育。如果音乐的形式变了,必会引起整个教育系统的变化,那么整个正义的城邦就可能面临颠覆的危险,因此,最后他说,我们的卫士必须在音乐方面布防设哨。
在音乐方面布防设哨这在苏格拉底看来是极重要的事情,就如玩游戏一样,游戏的好坏会不知不觉地影响人的处世方式,慢慢渗透进人的心灵,从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公共事务和私人事物的方方面面。为此他要求孩子必须参加那些符合法律的正当游戏,他认为如果孩子们从小在玩耍中就通过音乐养成遵守法律和秩序的精神,那么这种守法精神就会时时处处支配他们的行为,并影响他们的成长。在这种精神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就算国家发生了什么变革,他们也会很快起来回复固有的秩序,从而使整个国家再次走上正规而不会被颠覆。暂不提这种教育对城邦的真正影响如何,就苏格拉底的这种寓教育于生活之中的方式,很值得我们今天的学习,这种教育是真正内在于人的实际生活的教育,很易养成孩童天然的良好天性,但我们今天的教育距离生活越来越远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我们只变成知识的囊袋,而没有与知识真正相融!
(五)法律的制定
苏格拉底认为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已经决定了他今后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决定了他今后行为的性质。这就足够了,这种把好的教育寓于孩童生活中的教育方式,能使孩童成为好的公民,而不用担心孩童长大后是否会遵循所谓的规矩。他认为,把很多规矩制定成法律是愚蠢的行为,因为当规矩变成法律条文写在纸上时,它就远离了人们的生活实际,既得不到遵守也不会持久。同样的道理,关于商业事务、市场交易、与工匠订立的契约、民事案件、诉讼案件、港口的一般规则等等等等,都不应变成法律条文强加给好人和高尚的人。苏格拉底特别赞成“朋友间的利益是共同的”这一原则,在一个共同体的城邦里,人们自会共同遵守这些准则,当然这一切都要源自良好的教育。
苏格拉底认为那些不断的制订和修正法律的行为是一种病人的行为,那些所谓的立法家是缺乏自知之明、自以为是政治家的人,而真正的立法家决不会把力气花在制定法律和宪法上,因为这些法律和宪法可能在一个国家里无济于事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人们自己就能发现某些类似法律和宪法的东西,或会在探讨过程中自动产生,既如此,制定法律和宪法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其实,我认为,苏格拉底虽不赞成不断地制定法律但他并没有排除法律,因为在一个共同体内,人们共同遵循的东西就是符合法律的,因此不断制定法律只能是无效行为。
但有一点苏格拉底始终没有放弃的就是,虽然我们不需要人不断地制定法律,但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则要制定最主要、最公正、最重要的法规!这些法规是任何人所不能更改的,也是任何人所必须遵循的,它们包括如何建造神庙,如何献祭,如何崇拜诸神、精灵和英雄等等等等。苏格拉底所认为的最后由阿波罗神制定的法规是众法规中最重要的法规,这也是建立一个城邦的最低底线,如果没有了阿波罗神的法规,其他什么也不用谈。只有符合以上诸条件,我们所认为的真正城邦才终于建立起来。至此,苏格拉底与众人一起所探讨的城邦到此也完全建立起来了。
二
苏格拉底与众人共同努力为寻找正义所建立的幸福城邦终于建立起来了,苏格拉底称这样的城邦是全善的,他说她有四个重大品质: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下面的重大之事就是在这样的城邦中寻找这些性质。
(一)智慧
苏格拉底认为这个全善的城邦的确有智慧,因为它有很好的计划。而好的计划是智慧的一种形式,人们能提出好的计划不是由于无知,而是由于拥有知识。也就是说,人们因为拥有知识才提出好的计划,才使得城邦拥有智慧,显然,智慧来源于知识。那么什么的知识才称得上有智慧的知识呢?
只拥有木匠知识的城邦只能被称作木作之邦,拥有农业知识的城邦只能被称作农业之邦。而在苏格拉底所建立的城邦里,有这样一种知识,它不是用来考虑城邦的具体事情的,而是把城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如何改进她的对内对外关系的知识。这一知识就是苏格拉底所认为的保卫国家的知识,或者说统治的知识。这种统治的知识,显然只能在统治者身上寻找到,而这里的统治者就是指完整意义上的卫士。为什么卫士身上所拥有的这种知识是真正有智慧的呢?苏格拉底说,在一个城邦中,统治者的人数是最少的,而一个按照自然原则建立起来的城邦,之所以能够完整地说成是智慧的,就是因为那个起着领导和统治任务的最小和人数最少的部分,以及她所拥有的智慧。这个部分按照自然的原则人数最少,但在各种形式的知识中,只有这个部分所拥有的知识才配称为智慧。
最后苏格拉底提出了一个困惑的哲学问题,即我们已发现智慧但我们并不知道智慧本身是什么,以及在国家中有什么地位。这里,苏格拉底实质暗示了发现不等于知道事物本身。可见,发现不等于知道。这是一个很哲学的命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勇敢
苏格拉底认为国家是因为有某一部分人由于拥有勇敢这种品质而被说成是勇敢的,而其他人的怯懦或勇敢并不能决定这个国家是否具有这些品质。那么苏格拉底所强调的这某一部分人有什么样的特征呢?他认为,这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这样一种信念,即知道什么事情是真正可怕的。简单点说,“勇敢就是一种坚持”。
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坚持呢?苏格拉底进一步解释道,就是在任何情况下,也即勇敢的人无论处于痛苦还是快乐,处于欲望还是恐惧,都不会从灵魂中排除这种信念的情况下,都能坚持那些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害怕什么,害怕什么样的事物。只有这样一种坚持,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勇敢。
接着苏格拉底举了精心挑选白色羊毛并把羊毛放入染缸染色,而这些经过挑选的羊毛不易褪色为例,说明我们必须精心挑选战士。我们精心挑选战士的努力所要达到的惟一目标就是要他们信服和接受我们的法律,由于他们有适当的天性和教养,所以他们的信仰和信念可以很快染上一定的颜色,从而知道哪些事情是可怕的,哪些事情是必须对之抱有信念的。他们的信念,不会因外界的任何因素影响而轻易褪色或被染上其他颜色。苏格拉底说,灵魂的这种力量,坚持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这种合法而又正确的信仰,就是勇敢。
最后苏格拉底又补充说,这种坚持是公民的勇敢。但苏格拉底并没有接着再讨论这个问题,因为俄他说我们要寻找的不是勇敢而是正义,只要勇敢找到就行了,没必要对之进行大肆探讨。但我这里要补充的是,苏格拉底最后所认为的公民的勇敢是一种什么样的勇敢呢?其实,他也和前面的智慧一样,只是告诉我们,我们发现了智慧并不知道智慧本身一样;这里同样,我们发现了勇敢,但我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勇敢本身!我们只是知道公民的勇敢,知道这种合法而又正确的信仰是勇敢,但我们并不知道勇敢本身。
(三)节制
提到节制,苏格拉底首先指出节制与其他美德相比,更像某种协和或和谐。因为节制是某种美好的秩序和对某些快乐和欲望的控制,也就是说,节制就是所谓“做自己的主人”。
接着苏格拉底对“做自己的主人”进行的阐发。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里面有两个部分,一个比较好的部分和一个比较坏的部分,而做自己的主人就是意味着灵魂里这个较坏的部分受到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如果反之,则这样的人就是无节制的和放纵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把目光投向到城邦,那么这个城邦中较好的部分统治较坏的部分就可以称作有节制的或自主的,那么也可以说这个城邦是自己的主人。接下来的难题就是城邦中哪些部分是无节制的,充斥着各种欲望的,而哪些部分又是有节制的?经过探讨,苏格拉底发现,儿童、女人、奴隶以及名义上被称作自由人的下等人,他们的身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欲望、快乐和痛苦。而在那些有着最好的出身而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中间,他们的身上只有着简单而有节制的欲望,因为他们有理智和正确意见的帮助。
显然,少数的优秀人统治着大多数下等人,这样的城邦是她自己的快乐和欲望的主人,是自主的。苏格拉底认为,也只有在这样的城邦里,在由谁来统治这个问题上才具有一致的信念。这一致的信念也说明节制应是某种和谐,节制的美德绝不仅仅存在于被统治者手中,它同样存在于统治者手中。
由这种一直的信念,某种和谐,苏格拉底进一步推出节制的运作与众不同。智慧和勇敢它们分别存在于城邦的不同部分,而节制则不同,它延伸扩展到全体公民,把各种各样的公民联合到一起。因此,苏格拉底最后说,在国家或个人的天性优秀部分和天性低劣部分中,应当由哪个部分来统治,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意见就是节制。
(四)正义
尽管寻找城邦的三大品质目的就是为寻找到城邦的第四大品质,但当三大品质寻找到以后,第四大品质也极容易的就找到了。苏格拉底认为正义这东西从一开始就在眼前晃来晃去只是我们总是视而不见。因为他们在建立城邦之初就确定过一条普遍原则,这原则本身其实就是正义,苏格拉底如是说。不知这条原则我们忘记没有,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每个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都必须承担一项最适合他的天性的社会工作。简单点说,正义就是只从事自己的职业而不兼做其他职业,做自己的事这条原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正义。
其实,在苏格拉底的哲学里,正义就是则么简单的东西,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就如我们找到了智慧却不知道智慧本身一样,我们找到了正义,但我们仍然不知道正义本身。我们只能知道什么是正义的,但我们不知道正义是什么。苏格拉底认为,只要每个人都做自己分内的事,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那么这就是正义,才能使整个城邦正义,这样国家才不至于被颠覆。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里三个现存等级的人相互干涉、相互取代他人的事务,这是对国家的最大危害,甚至意味着国家的毁灭。
显然,与之相反的情况就是不正义。但苏格拉底没有详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