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应包括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
《新京报》2009年1月1日,发表了《“城乡一体化”不仅是户口登记一体化》文章,探讨了城乡一体化的内容。笔者认为,“城乡一体化”还应该包括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
信用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生产、贸易、金融交易,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健康、市场秩序与和谐发展。这次三鹿事件就反映出奶农与厂商的诚信生产经营的意识淡薄、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不够、信用管理制度与措施有漏洞等问题。我们要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其中就应该包括要把奶农、菜农、肉农、各种各类的厂商们的信用档案建立起来,给他们做好诚信记录与信用评价,让守信的人能好好地做下去,失信的退出去或受到惩罚。也许有些加三聚氰胺的奶农到现在也没被记录下来,也许有一天他们还会再加点别的什么不好的东西。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北京市下发了《2008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在信用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等多方面都有措施,效果很好。但从总体上看,北京和全国一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很多制度与措施的覆盖面主要是城市,管理与约束的主要是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和城镇居民,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商户与农民们的信用管理几乎是空白,形成了社会信用管理的死角,使假冒伪劣有了滋生的空间,大头娃娃奶粉、塑料大米、化工鸡蛋、五香熏瘟鸡等,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我们,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要提上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城乡一体化,要同步推进,不能让假冒伪劣的制造者们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跟我们打“游击战”,不仅要在城里不让他们生存,还要到农村去端了他们的“根据地”。
2009年,北京市政府应设专门机构、落实岗位、确定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北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研究、探索如何城乡一体化地建设“北京信用”。这既可作为北京信用建设的特点,也可为其它地区做个表率。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