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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叶嘉莹:诗歌创作不应该以直白或隐晦为标准

(2014-11-26 1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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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叶嘉莹:诗歌创作不应该以直白或隐晦为标准

本文摘自《杜甫秋兴八首集说》,叶嘉莹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如果中国的旧诗能从杜甫与义山的七律所开拓出的途径就此发展下去的话,那么中国的诗歌必当早已有了另一种近于现代意象化的成就,而无待于今日台湾地区斤斤以“反传统”“意象化”相标榜了。

然而自宋以来,中国的旧诗,却并未曾于此一途径上更有所拓进,其主要的原因,即在于杜甫与义山之成就乃同在于以感性之触发取胜,宋人所致力者,则偏重于理性之思致,即此一端,着眼立足之点便已迥然相异,而况杜甫与义山之获得此一意象化之境界又全出于其天赋之自然,未曾加以有心有力之提倡。所以,宋人之得于杜甫者虽多,却独未能于其意象化之一点上致力。

即如北宋之半山、山谷、后山、简斋诸人,以及南宋之放翁、诚斋一辈,甚而至于金、元之际的北国诗人元好问,可以说都是学杜有得的作者,尤其他们的七言律诗,更可以从其中看出自杜甫深相汲取的痕迹,或者取其正体之精严,或者取其拗体之艰涩,或者得其疏放,或者得其圆熟,然后复参以各家所特具之才气性情,无论写景、言情、指事、发论,可以说都能有戛戛独造的境界;只是其中却没有一个作者,曾继承杜甫与义山所发展下来的意象化之途径而更有开拓。

所以,在中国诗史中,杜甫晚年《秋兴》诸作与义山《锦瑟》诸篇,乃独令人有诗谜之目,那就因为中国传统的旧诗,对此如谜之意象化的境界并未能普遍承认与发展的缘故。至于明代的诗歌,如前后七子,唯知以拟古为事,其七言律诗虽一意学盛唐的杜甫,但只能袭其形貌,一如宋初西昆体之学义山,貌人衣冠,根本没有自我境界之创造,更遑论意象化的拓展。

晚明公安、竟陵两派的作者,则一反拟古之风,颇有革旧开新之意,然其所重者,乃在浪漫自然之叙写,虽然公安之清真与竟陵之幽峭微有不同,而其未曾措意于意象化之表现则一。且其成就多在散文,而不在诗歌。以散文而论,竟陵一派之用字造句,颇有脱弃传统之意,然而于诗歌意象化之表现则亦复无可称述。至于清代的诗歌,则大别之可分为尊唐与宗宋二派之拓展。尊唐者倡神韵,尚宗法,言格调,主肌理;宗宋者主新奇,反流俗,去浮滥,用僻险。宗派虽多,作者虽众,其成就亦复斐然可观,但一般说来,则也都未曾于境界之意象化一方面致力。

晚清以来,海运大开,与西洋之接触日繁,新思想、新名词之输入日众,时势所迫,旧诗已有必须开拓革新之趋势,于是新思想与新名词,乃亦纷纷为一些旧诗人所采用,其间如黄公度与王静安便都曾做过此种尝试与努力。黄氏所致力者为新名词之运用,如其《今别离》诗之“所愿君归时,快乘轻气球”、《伦敦大雾行》之“吾闻地球绕日日绕球,今之英属遍五洲”、《海行杂感》诗之“倘亦乘槎中有客,回头望我地球圆”诸句,皆可见其用新名词于古近各体诗中之能力。

唯是如以意境而论,则黄氏所写之情意,实在仍不脱中国旧传统现实之情意。至于王氏则颇能以西方哲学之思想纳入于中国旧诗之中,如其《杂感》《书古书中故纸》《端居》《宿峡石》《偶成》《蚕》《平生》《来日》,从这些诗中,皆可见其所受德国叔本华悲观哲学之影响,而深慨于人生沉溺于大欲之痛苦。然其内容虽得之于西方之哲理,而其所用之词字,则仍为旧诗传统习用之词字,如“穷途”“歧路”“乐土”“尘寰”“寂寥”“萧瑟”诸词,皆为旧诗所习见,经王氏之运用,其意境乃幡然一新,脱去现实之情意,别有一种哲理之境界(此在其词作中表现尤为明显)。如果以前人论诗之以瓶与酒为喻,则黄氏乃是以新瓶入旧酒,王氏则是以旧瓶入新酒。另一方面,陈弢庵的《秋草》《落花》诸诗,于抚时感事、寄托深至之余,也颇有意象化的表现。

此外如陈散原,于出入六朝、唐、宋,表现为精莹奥衍之余,竟然也颇用一些新思想与新词汇,如其《读侯官严氏所译社会通诠》,及其《读侯官严氏所译群己权界论》等诗,自诗题便已可见其对新学接受之一斑。由这种种迹象看来,中国旧诗自晚清以来,实在已有了穷极则变的一种开新的自然的要求,如果中国旧诗就此发展下去的话,也许颇有形成为一种新局面的可能。而五四的白话文运动,却给这相沿了两千年左右的诗体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剧变。

当然,这对中国旧诗的发展而言,似未免稍觉可憾,而就中国整个文学的发展演进而言,则白话的兴起,确实为中国文学开拓了一个更为博大的新领域。因为白话自有其委曲达意融贯变化的种种长处,较之文言似更便于接纳西方现代之种种形式与内容,也更适于现代人表情达意的需要。

因之,白话诗的成就,原该是可以预期的,但自白话诗被倡立以来,却先后产生了两点相反的阻力,始则失之于过于求白,再则失之于过于求晦。其实,文学作品之美恶,价值之高低,原不在于其浅白或深晦,而在于其所欲表达之内容与其所用以表达之文字,是否能配合得完美而适当。即以杜甫而言,有被胡适先生讥为“难懂的诗谜”的《秋兴》诸诗,也有被胡先生誉为“走上白话文学大路”的《遭田父泥饮》诸作(见《白话文学史》),而陶渊明之真淳自然,亦复与谢灵运之繁重深晦,千古并称。可见作者既不该以白与晦为自我之局限,评者亦不当以白与晦为标准之高低。

然而不幸的是,我国的白话诗,始则既自陷于不成熟的白,继则又自囿于不健全的晦,如此,白与晦乃真成为白话诗发展的两大争端与两大阻力了。早期的白话诗正当五四文学激变之后,当时虽有对白话的提倡,但是对白话的运用,则实在仍在极肤浅的幼稚阶段,而并未能发挥其融贯变化之妙,所以一般作者乃仅知一味以求白为事,而一味求白的结果,作为散文而言,虽尚颇有浅明达意之效果,而作为诗歌而言,有时就不免意尽于言,略无余味了。

这与渊明之“豪华落尽见真淳”的妙造自得之境界,以及杜甫从“语不惊人死不休”所转入的“老去诗篇浑漫与”的质拙真率的境界,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了。而文字运用能力的幼稚,也就妨碍了意境的开新,因之有些早期的白话诗,乃不免使人读之有新瓶旧酒之感,而文字之浅白单调,有时且使人觉得滋味远不及旧瓶旧酒之芳醇。这是早期白话诗的一大缺憾。而物极则反,于是台湾地区之现代诗,乃转而走向了求晦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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