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凤:“啸天体”不过是“白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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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天体”不过是“白话体”
作者:罗小凤
而更让人心寒的是,在笑骂声、吐槽声、批评声之外,在王蒙的“绝唱”论与杨牧的“超越”论之外,依然有人站出来为《将进茶》两肋插刀,认为“周啸天的诗歌风格多样,审美趣味上体现了‘以趣味为诗’的倾向,其中以七言古诗成就最高”。论者用以论证周啸天“诗歌趣味”的例证为“爷立儿走月即走,儿立爷走月不走。儿太聪明爷太痴,月亮只爱小朋友”(《儿童杂诗三首》)之类的诗。事实上,被这些学者所肯定的“七言古诗”都让读者们“笑翻天”,如被引用最多的是“炎黄子孙奔八亿,不蒸馒头争口气。罗布泊中放炮仗,要陪美苏玩博戏”(《写邓稼先》)、“今宵荧幕富星光,五省共追超女狂。歌曲一朝惊屈贾,粉丝十万下江湘”(《写〈超级女声〉》)与《洗脚歌》《写张国荣》等,这些诗充其量都不过是打油诗,何谓“传统诗词”?
《将进茶》被赞为“首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传统诗词集”,此诗词集获奖后,有人立马赋诗将马屁拍得惊天动地:“古体诗词获鲁奖,文坛花蕊破天荒。啸天一举名天下,国粹中兴待翱翔。”然而,笔者在阅读《将进茶》《写邓嫁先》《写张国荣》《写〈超级女声〉》《写澳门赌城》《洗脚歌》等“传统诗词”后却发现,周啸天所写的其实不过是胡适一百年前尝试白话诗所创作的《蝴蝶》之类实验品,且看《蝴蝶》: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是胡适倡导白话诗后尝试的第一首白话诗,也是中国第一首白话诗,创作于1916年8月23日。当年胡适为了用白话文这“活的文字”取代文言文这“死的文字”,实现“国语的革命”,而倡导用白话文写诗,成为第一个尝试吃螃蟹的人,第一只螃蟹便是这首《蝴蝶》。很显然,这首白话诗并没有脱离五七言与杂言的外壳,只是将白话写进了五言体诗。胡适的《赠朱经农》《他》《中秋》《江上》《十二月五夜月》《病中得冬秀书》 等白话诗都是如此,形成了“适之体”,被当时的许多诗人争相仿效。对于这些白话诗,朱湘评价道:“内容粗浅,艺术幼稚”,废名则认为是“放脚诗”、“幼稚园”,胡适自己后来也并不将其作为新诗的开元,而是将其翻译的《关不住了》作为自己“新诗的开元”,
可见“适之体”也遭到胡适自己的放弃,它其实是一种半文半白、并未脱离五七言或杂言外壳的尴尬的尝试实验。这种“放脚诗”其实从晚清的裘廷梁、黄遵宪、梁启超等便已开始倡导与实践,如黄遵宪的《杂感》等诗。而比较一下周啸天的“传统诗词”与胡适的“适之体”,显然发现二者极其相似,都是将白话写进五七言或杂言的形式中,都是保留了传统诗词的外在形式,但内在的诗歌语言已经采用白话了,因而“啸天体”其实正是胡适所认为的“白话诗”。且看“啸天体”的代表作《将进茶》中诗句:
世事总无常,吾人须识趣。
空持烦与恼,不如吃茶去。
有论者认为改为“世事无常,吾人识趣。空持烦恼,不如吃茶”即可,周教授的聪明之处在于将四字短语加点虚词,便成为“五言”的“传统诗词”了。但即便是五言,也不符合传统诗词的格律、平仄等形式要求,如“世事总无常”“不如吃茶去”完全是日常白话,难道是日常白话稍微添加一两个文言词如“吾”“之”“乎”“者”“也”便可摇身一变为“传统诗词”了?而后面的“愿为诸公一放讴”更是让人读后“予怀耿耿骨在喉”,笔者查遍字典也没有发现“放讴”的说法,周教授不就是想表达他想为茶讴歌吗,何以让语言文白夹杂到难以理解的程度?其实他获奖的这些诗词无不是在为洗脚妹、超女、翁帆杨振宁恋、澳门赌城等各种社会现象讴歌,作为一个诗人,却如此是非不分、正邪不辨地为赌博、洗脚妹、老少恋等等社会乱象“放讴”,还以此获得文学类中最高奖项,这不是误导读者,贻害全民价值趣味吗?“啸天体”中的其他诗也都是将白话写进五七言或杂言,却并非遵循传统诗词在章法句式、对仗用典、平仄韵律等方面都有种种严格的限定。如此看来,周啸天的“啸天体”其实都是“白话诗”,并非“传统诗词”,不过是被裹脚又放足了的“白话诗”,不过是胡适一百年前创造的“适之体”,只是“尝试”的“幼稚、粗浅”之作。殊不知,胡适的“适之体”引领的白话诗运动已经整整过去一百年,虽然在当时第一个尝螃蟹的“尝试”之功不可没,实现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历史之功不可没,但毕竟过去一百年了,如今又被“啸天体”承袭照搬并引以为傲,那就只能让中国诗歌的发展进程后退一百年了。
如此诗坛,诗人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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