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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他人销售“假药”如何处理

(2013-08-19 14:43:51)
标签:

病情

制剂

张某家

药品

杂谈

分类: 话题讨论

   某个体从业人员张某,因患有哮喘病久治不愈,在服用了外地高某提供的私自配制的药品(该药品没药品批准文号,也没有制剂批准文号,被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为假药)后,病情有明显好转。张某觉得高某的药品效果非常神奇,出于报恩心理,在其所在辖区免费为高某销售药品。药品由高某提供并运送到张某家存放,待高某联系好客户后,张某负责邮寄药品、收款,达到一定数额后,将售药款原数汇至高某提供的账户。

    对该案进行处理时,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张某虽然没有违法所得,但客观上是一种药品出售行为,应对其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药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有人认为,张某是免费为高某销售药品,其不存在经营药品行为,只应处罚高某,不应当处罚张某。对此,您认为应如何处理呢(不局限于上述观点)?

  欢迎大家对以上话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若您在实践中遇到可供讨论的话题,也欢迎提供给我们。

    投稿:wangdh@cn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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