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讲座式”药品广告如何依法规范

(2011-01-02 21:57:02)
标签:

药品

内容违法

广告行为

河北大学

进行

杂谈

分类: 话题讨论

    目前,“讲座式”药品广告数量很多,其主要特征是由专家、学者、医师宣传、推荐、促销某种药品。此类药品广告必须要有专家“讲”,没有专家“讲”就没有“讲座式”药品广告。但所有与药品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以专家、学者、医师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对此,有人认为此类广告不管内容是否违法,在形式上必然是违法的。如果形式违法,此类广告是不可改良的,应该依法严查;如果形式不违法,仅是内容违法则应规范其内容。另外,“讲座式”药品广告还要在讲座中接受患者的咨询,并对患者进行诊断并推荐用药。这实际是在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活动。因此,“讲座式”药品广告涉嫌非法行医,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消费者很难维护自身利益。请问, 你如何看待“讲座式”药品广告?如何依法规范此类广告行为?(本话题由河北大学杨训提供)

 

       来稿请发:wangdh@cnpharm.com或者下面评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