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2
(2010-04-29 23:12:48)
标签: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启事业务员杂谈 |
分类: 征稿启事 |
下面是法制周刊4月24日征稿启事2,特贴出来供大家讨论
执法人员取得的证据有:1.王某承认该批贴有A公司标签的饮片是私自从市场上买来后,贴上A公司已经不用的标签销售给该医疗机构的;2.A公司出具说明证明王某非A公司业务员;3.A公司承认为王某走票的行为已经有2年时间(一直都是帮王某走票,但是货不入A公司仓库);4.医疗机构称购入饮片都是持有B公司业务员委托书的王某提供的,但是以前验收时没有验收标签问题,这次贴有A公司的标签也没有验收核对(只做了质量验收),但是一直以来都是给王某私自设立账本,结账的时候都与A公司结账。
请问,该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实践中该如何预防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王某和A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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