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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先救治后补费”落实

(2009-06-15 15:01:52)
标签:

杂谈

分类: 话题讨论

                    医院对危重急诊患者应“先救治后补费”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6月10日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指南》明确,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同时,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讨论话题:如何建立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先救治后补费”落实到位?出现“医治后不付费”问题怎么办?如何避免和解决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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