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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规层面规范试药行为

(2009-03-30 09:06:56)
标签:

杂谈

分类: 话题讨论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以健康为筹码以身试药,为药物上市前进行安全测试。他们,有的是为了数百元至上万元的收入,有的是为了一试新药会否治愈痼疾,有的则纯粹是为了体验。这些人中,既有职业试药人,也有身患绝症的临床病人,在校大学生更是其中很庞大的一个群体。据了解,一种新药在批准生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四期临床试验,危险最大的一期试验通常需要30名至50名健康者接受试验。由于参与一次试验就能收入几千元,因此职业试药人队伍目前有“壮大”的趋势。

    任何新药从研发到上市都必须经过Ⅰ~Ⅳ期临床试验,而每一期临床试验都必须在人体上进行。事实上,中国目前每年有近1000种新药在进行人体试验,每种药需要30名左右的人员试药。

    那么,如何从法规层面规范试药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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