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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双峰记(五)

(2012-12-14 01: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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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双峰记(五)作者:青石

 [转载]双峰记(五)


  

    周六,继续开庭。

 

在对被告人发问前,审判长首先说,他昨天庭审中犯了一个错误,把会见说成了提审,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自己水平有限,现在公开承认错误。另外,对有一些裁定没有经过合议由审判长独自做出的问题,法庭将在以后的裁定时均进行合议。

 

刘某柏当庭陈述遭受刑讯逼供:“把我抓到娄底郊区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废墟的房间里面,把我吊到窗户上面,两个人把脚给我卡开,把脚全卡下去,要我交待问题。我说我没有问题。他们就要我从懂事记事起,所有的事情,一件一件的讲,我痛晕了,我也不知道我自己讲了些什么。这样搞了几天后,把我关到湖南看守所,连续提审我,用毛巾把提讯室的摄像头蒙住,把我铐在窗户上,用鞋脱下来打我的脸,用手打我两个手,用牙签扎我指甲。他们对我说,你不交待,你还不知道厉害,你不相信可以去问问,有一个人我们把他的大便打出来让他自己吃掉,他们问我信不信。我说我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讲什么我就说什么。

 

“到了九月份的时候,在双峰县看守所,提审我,重新计算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到了十一月以后,有一个姓李的队长,是娄底市公安局的,把我从看守所提到了双峰拘留所的提审室,一到提讯室就用毛巾把摄像头蒙起来,用手铐把我反铐到老虎凳上,用拖把的把,穿过我的两只手,上下绞,绞到绞不动,然后用皮带捆住。我受不了,我说你们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你们写,我签字。他们说我们不要把你怎么样,我们就要这样搞你, 搞到你服为止。我说我服。他们还不放我,用铐子打我,打得我全身都是伤。我想死,我把头往老虎凳的铁板上猛地撞过去自杀,把头都撞破了,浑身是血。他们把我衣服脱下来,洗掉血。114日那天,有一个警察写了一份材料,说我没有受到刑讯逼供,是我自己参加黑社会想不开要自杀,要我签字。我不签。他们马上说你不签,打死你,并且威胁我说回看守所不准乱说,乱说再提出来打死。

 

“后来又把我搞到新化县的德衡宾馆,206房间,天天刑讯逼供,把我铐到老虎凳上,双手反铐,用一根锄头把穿过去,上下压,我实在受不了,每天都是这样搞。我讲,我求求你们了,我年纪大了,你们不要这样搞,反正我讲什么,你们也不相信,我受不了,你们直接写,写好了我签字。这样一共搞了四天。”

 

刘某柏正在陈述他受到刑讯逼供的惨状时,突然听到审判长说,请停一下,有一位审判员生病了。我看过去才发现审判长右边的一位有了点年纪的审判员歪靠在椅子上,双目紧闭,神色痛苦。审判长马上宣布休庭,立即呼叫120急救。几分钟之后,急救车赶到法庭,用担架将那位审判员抬到急救车送去医院抢救。

 

二十分钟之后,医院传来消息,说这位审判员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抢救治疗。上午就此休庭。

 

下午,更换了一位审判员,庭审继续。审判长依次向每个上庭的被告人告知更换审判员的姓名,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下午,刘某柏继续供述其受刑讯逼供的惨状:“关在新化看守所,要我承认参加黑社会,我说我没有参加黑社会,他们说,你是不是想要外提?反正你是砧板上的肉,我们想怎么剁就怎么剁。然后,把我外提到一个宾馆,在206房间,把我反铐在老虎凳上,用锄头把穿过去绞。反复问我原来问的那些事情。”

 

被告人某勇被外提怕了,审判长询问他是否申请排除非证据时,他犹豫良久,询问他为何犹豫,其言笔录有一部分内容是真的,他认,另外,怕在法庭上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之后,再被外提。

 

    “外提”,真是:公安利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东方不败。

 

 

 

2012128日,湖南,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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