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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柱关于蔡瑛律师涉嫌行贿案件的重要说明

(2012-10-23 08:41:08)
标签:

杨金柱

蔡瑛

杂谈

杨金柱关于蔡瑛律师涉嫌行贿案件的重要说明

    杨金柱律师昨晚10时以后向湖南省司法厅主管领导在电话里进行了详细汇报,了解了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对维护蔡瑛律师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接受了该领导的意见:今天上午暂缓发表给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检察院的关于蔡瑛案件的律师意见书、给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的汇报材料。现特作以下重要说明:

 

    一、沅江市检察院2012年7月31日对蔡瑛律师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以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告知长沙市律师协会,但湖南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知道情况以后,及时和湖南省检察院进行了沟通,为维护蔡瑛律师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杨金柱今天上午向湖南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领导汇报,有可能今天下午和湖南省律协领导一起去湖南省检察院进行沟通。既然有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就没有必要继续在网上公布有关材料。在网上公布材料是在没有沟通渠道的情况下所使用的最后的手段。相信律师同仁们能够理解!

 

    三、杨金柱今天上午向领导们汇报两点意见:

    其一,蔡瑛律师2005年因为办理一件民事案件涉嫌向益阳市中级法院某法官行贿的事实完全不能成立(该法官涉嫌的枉法裁判案目前再审已经开庭尚未判决,且该法官一直都是取保候审、却将蔡瑛律师变相羁押近三个月);

    其二,该案监视居住的程序存在严重违法问题,沅江市检察院应当立即改变强制措施,尽快让蔡瑛律师回到家里。

 

    四、蔡瑛律师在昨天会见时最后表示:他期望在本周星期四下午之前能够回到家里,否则,就由杨金柱将他昨天的录音作为“遗言”在星期四晚上公布。杨金柱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是: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据此,在星期四晚上以前暂缓在网上公布材料符合蔡瑛律师的最高利益。

     特别说明:蔡瑛律师的妻子卜丽辉女士和儿子蔡振宇律师昨晚听了杨金柱会见录音以后,均表示完全同意杨金柱暂缓在网上公布材料的决定。

 

     五、在目前这个特殊的时刻,为了不影响杨金柱律师在湖南的执业环境,也为了让蔡瑛律师尽快回到家里,恭请陈光武律师暂缓组织30人的律师观察团。此点,恭请陈光武律师和同仁们、网友们能够予以特别的理解和支持!

 

    六、杨金柱今晚去广州,明后两天在广东高院办案,故此文发表以后至后天(星期四)下午,不在博客和微博发表有关蔡瑛律师行贿案件的博文和微博。如果蔡瑛律师后天下午未能回到家里,杨金柱将于后天晚上继续在网上公布案件材料。

 

     特此重要说明!

   

    再一次恭请律师同仁和网友们予以理解和支持!杨金柱对律师同仁和网友们的理解和支持深表感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2e2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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