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案漏洞百出之二:
被告人梅芸瑜九岁加入黑社会
按语:杨金柱律师在黎庆洪案6月29日的庭审中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小河案的起诉书漏洞百出,其要从当日起陆续发表100篇“漏洞百出”的狗屁博客,免除对公诉人搞突然袭击之嫌,期待公诉人能够将100个漏洞全部补上。老杨关于黎庆洪案起诉书漏洞百出的判断,也是参与本案的诸多辩护律师的共识,只是没有人专门去给公诉机关挑错。当然,很多人所认为的“漏洞百出”,未必真有100个漏洞,可能是30个或50个,也可能是98个或99个,但一定没人想过会有100个漏洞。当然,漏洞也可能不止100个。老杨决定要从起诉书中找出100个漏洞,并已开始陆续披露,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这对提高检察机关的公诉水平,以及提高参与本案辩护律师的刑辩水平,都大有裨益。希望持有黎案起诉书的“被不用”律师们也来参与老杨的这个玩法,看看你们能从起诉书中挑出多少漏洞。
下面让我们一起欣赏杨怪侠的《黎庆洪案百出漏洞之二:被告人梅芸瑜九岁加入黑社会》——
起诉书第52--53页指控被告人梅芸瑜1999年以来在赌场上看场子或为赌场提供服务,并长期在上述赌场上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原文摘录如下)
“1999年以来,被告人黎庆洪先后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黎猛、何菊建、蒙祖玖、龙康、吴正刚、刘语、张涛、尚兴钟、李相建、李光奇、宋小均、冯沛元、谭兴顺、蔡计刚、刘健、金华、任平、龚天华与胡贵、邓德权、蒙政、方超、王祖友、刘宽财(6人在逃)等人,长期在开阳县城关镇、花梨乡、永温乡、南龙乡、金钟镇、双流镇、瓮安县中坪镇、乌当区羊场镇、修文县六屯乡、贵定县城关镇等地聚众赌博,从中牟取暴利。被告人李相建、李光奇、蔡峰、罗毅、程良静、罗浩、梅芸瑜、秦兆松、吴明扬、何先杰、李湘波等人在赌场上看场子,或为赌场提供服务。被告人黎庆洪、何菊建、蒙祖玖、尚兴钟、龙康、金华、吴正刚、蔡峰、曾仪、蔡计刚、冯沛元、宋小均、蔡侍冈、罗毅、黎玉成、李光奇、张松、何祥、梁显贵、程良静、何先杰、李相建、刘健、谭兴顺及金松祥、蒙政、方超、胡贵、邓德权、王亚军、刘宽财、谢小兵、王祖友等人长期在上述赌场上聚众赌博。为获取经济利益,被告人李光奇、尚兴钟、罗毅、程良静、何先杰、蔡计刚、吴正刚、罗浩、蔡峰、李相建、曾仪、梅芸瑜、谭涪锦、何菊建、金华、梁显贵、冯沛元与方超、王亚军、夏锦龙(三人在逃)长期在上述赌场上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
起诉书第13页对梅芸瑜的身份介绍证实:梅芸瑜出生于1990年3月21日,1999年只有九岁
梅芸瑜是本案年龄最小的唯一的90后出生的被告人,排名第45位,起诉书指控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梅芸瑜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
梅芸瑜是2008年3月18日被抓获的,其时尚未满18周岁。黎庆洪案一季指控其三项罪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合并执行7年6个月。此次黎庆洪案二季,起诉书对其增加了三项罪名: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
梅芸瑜当庭陈述:他6岁到16岁从小学读到初中,2006年16岁时在开阳职高读书两个月后辍学,2006年3月去浙江省衢州市一个工厂里打工,2006年年底回到开阳。
梅芸瑜当庭质问公诉人:1999年我只有9岁,你们就指控我在赌场上看场子、为赌场提供服务,并长期在上述赌场上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的证据在哪里?
杨金柱听到这个比自己大儿子小6岁但已经度过4年3个月铁窗生涯的痛苦的声音时,心酸无比,差一点在法庭上老泪纵横。
杨金柱决定,本案举证质证完毕以后,杨金柱第一轮辩护词首先为黎庆洪、黎崇刚父子作无罪辩护以后,接着就为梅芸瑜作无罪辩护!
天底下竟然有9岁就“积极”参加黑社会的被告人,天道何在?!
杨金柱充分注意到,自从举证质证以来,公诉人对每一个事项举证质证之后,最后都要对审判长说: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请法庭予以采纳。
现在,杨金柱在此弱弱地问一声公诉人:你们指控被告人梅芸瑜从9岁起“积极”参加黑社会,在赌场上看场子、为赌场提供服务,并长期在上述赌场上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的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2e0sc.html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