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案百出漏洞之一:
被劳教的何东升岂能喝血酒加入“同心会”?
按语:杨金柱律师在黎庆洪案6月29日的庭审中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小河案的起诉书漏洞百出,其要从当日起陆续发表100篇“漏洞百出”的狗屁博客,免除对公诉人搞突然袭击之嫌,期待公诉人能够将100个漏洞全部补上。老杨关于黎庆洪案起诉书漏洞百出的判断,也是参与本案的诸多辩护律师的共识,只是没有人专门去给公诉机关挑错。当然,很多人所认为的“漏洞百出”,未必真有100个漏洞,可能是30个或50个,也可能是98个或99个,但一定没人想过会有100个漏洞。当然,漏洞也可能不止100个。老杨决定要从起诉书中找出100个漏洞,并已开始陆续披露,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这对提高检察机关的公诉水平,以及提高参与本案辩护律师的刑辩水平,都大有裨益。希望持有黎案起诉书的“被不用”律师们也来参与老杨的这个玩法,看看你们能从起诉书中挑出多少漏洞。下面让我们一起欣赏杨怪侠的《黎庆洪案百出漏洞之一:被劳教的何东升岂能喝血酒加入“同心会”?》
被劳教的何东升岂能喝血酒加入“同心会”?
起诉书第17页指控被告人何东升在1999年农历正月初三加入了“同心会”(原文摘录如下)
“1999年农历正月初三,被告人黎庆洪纠集被告人杨松、何菊建、蒙祖玖、张松、张涛、唐武军、刘健、尚兴钟、龙康、杨小祥、何东升、张吉宇、李家文、但远明及蒙政、胡贵:邓德权、张吉友、李太恒、蒙海江、潘明德(均另案处理)、胡春(已死亡)等20余人,聚集在开阳县城关镇金都宾馆举血”滴血结拜”仪式,共饮血酒,结为兄弟,成立”同心会”,推举黎庆洪为大哥、杨松为二哥,何菊建负责社会事务,李家文负责收取会费交杨松保管,黎庆洪不在时由杨松负责帮会事务。”
起诉书第五页对何东升的身份介绍证实:何东升1999年农历正月初三在贵阳市劳教所劳教。
起诉书第五页原文摘录:“被告人何东升----1998年11月18日被贵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三年。”
被告人何东升当庭陈述,贵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前三个月解除其劳教。
如此,被告人何东升1998年11月18日被关进贵阳市劳教所,而起诉书又指控他于两个多月后的1999年农历正月初三加入“同心会”,无出以下三种可能:
其一,被告人何东升从贵阳市劳教所脱逃或者梦游出来;
其二,贵阳市劳教所故意将被告人何东升放走;
其三,被告人何东升具有孙悟空分身术,可以将自己一分为二。
无论如何,公诉人都应该对此事有一个说法,对被告人何东升有一个合理交代。
期待公诉人补上这第一个漏洞!
http://s7/middle/4e00bcd9xc3a7d38128a6&690
贵阳案卷材料达200余本,律师的工作量有多大可想而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2e0s7.html
补充一下,老杨引述的这段起诉书的完整内容是:
1999年农历正月初三,被告人黎庆洪纠集被告人杨松、何菊建、蒙祖玖、张松、张涛、唐武军、刘健、尚兴钟、龙康、杨小祥、何东升、张吉宇、李家文、但远明及蒙政、胡贵、邓德权、张吉友、李太恒、蒙海江、潘明德(均另案处理)、胡春(已死亡)等20余人,聚集在开阳县城关镇金都宾馆举血“滴血结拜”仪式,共饮血酒,结为兄弟,成立“同心会”,推举黎庆洪为大哥、杨松为二哥,何菊建负责社会事务,李家文负责收取会费交杨松保管,黎庆洪不在时由杨松负责帮会事务。明确帮规:一是兄弟同心,团结互助。二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三是遇强不怕,遇弱不欺。四是“同心会”成员每月缴纳30元会费用于开展帮会组织活动。同时,为了扩大组织规模,通过成员间相互介绍引荐,“同心会”不断吸收新成员,被告人黎玉成、刘语、任平、曾仪、吴正刚、蔡侍冈、夏林、谢应林、黄陆兵、吴太勇、刘宽财、及王亚军、陈庆刚(以上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加入该组织,得到前期加入成员的认可和默许。
国 (注:从所有“同心会”成员的供述来看,起诉书所指的“帮会组织活动”,就是成员之间聚餐等,以及哪家有困难时用费会救急。哪家有“大物小事”,都站拢来。哪家办酒席时成员每人另交30元买火炮、牌匾等,剩余送给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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