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的赵俊苹诽谤案、偷税案,又有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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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陪同赵俊苹到辽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赵俊苹偷税案、诽谤案再审裁定书。在这份编号为(2010)铁审刑终再字第00007号刑事裁定书中,铁岭中院认定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予以撤销,将本案发回西丰县人民法院重审。
因与西丰县政府的拆迁补偿纠纷,赵俊萍2007年初被以涉嫌偷税立案侦查,并被通缉,所经营的加油站、自选商场被查封。得知自己成了通缉犯后,赵俊苹激愤之下,根据西丰的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短信直指时任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于是又被以诽谤罪追诉。
被两“罪”并罚的赵俊苹一审被西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赵在上诉后,被胁迫撤回上诉。刑满释放后,赵俊苹的案件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铁岭中院经审理后,于近日作出裁定:撤销西丰法院对赵的有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赵俊苹五年前就应得到的拆迁补偿至今未得;迁建加油站办证受阻至今不能营业。
附中国青年报的报道:
“西丰事件”另一女主角的牢狱之灾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5/18/645864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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