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尺水员工起诉公安:晒晒阳朔ZF权术运用的伎俩(转)
(2009-09-09 12:51:00)
标签:
阳朔一尺水拜清官告公安杂谈 |
我们中国有泱泱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与之如影相随的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政治权谋术。这些权术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好的方面运用起来可利国利民,坏的方面运用起来则可令百姓遭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种权谋伎俩便是其中糟粕之一。
顾名思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意为“若想加罪于人,不愁罗织不了罪名”。当然,这得有一个前提,即――手握强权;所以,在我们现在这个法治文明社会里,这种阴谋理应失去了存活的土壤。但是很遗憾,在个别社会角落,权力一旦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公权滥用的现象便会萌芽滋长,那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出现就会成为了可能。――最近在网络上热传的阳朔一尺水事件,其中公安传唤拘留一尺水员工的情节,便是该种权术伎俩的鲜活演绎,在此,我们不妨对其剥丝破茧,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分析阳朔官府的演绎过程,考察其是否尽得我们老祖宗文化糟粕的衣钵。
由于一尺水酒店与阳朔政府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改变存在争议,双方对簿公堂,2009年3月3日到桂林进行过集体上访,并拉过反映阳朔县委书记谭峰违法及腐败问题的横幅,之后在二审期间,出于民告官势孤力单并欲表达对一审判决不满的考虑,一尺水员工利用“拜清官”行为企图赢得社会媒体关注,并在上级部门拟提拨阳朔县委书记谭峰的公示期间,于7月23日集体到自治区政府首府南宁上访、对提拨谭峰提出反对意见,其后,桂林方面的相关公安以“非法集会,非法油行市威,诋毁政府、党委,县主要领导”为由,大规模传唤一尺水员工,其中五人被拘留。
以上便是整个梗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是如何让抓人的理由变得正当并不致使落下公报私仇的口实的呢?,首先,7月23日的上访发生在南宁,并且南宁警方已作过了训戒,如果以此为由抓人,则有越权之嫌。其次,而“拜清官”行为严格来讲不属法律问题,以此为由会显得牵强。所以,剩下的“较充分”的理由,似乎只有3月3日一尺水员工到桂林上访这一条了,事实上,到最后,公安也是以“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于2009年3月3日在桂林市政府大门前进行游行集会游行示威”为由,对五名一尺水员工进行了拘留的。
但是在这里,阳朔官府还仍然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否则他们拘留一尺水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一,3月3日的集体上访发生在桂林,应由桂林象山区警方处理,如果阳朔公安出手,就是越权。二,3月3日的集体访,象山区警方已作过处理,如果再以此为由抓人,那么就是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面对这两个难题,阳朔公安如何解决呢――
首先,在被拘员工陈彦秀的状书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手段:“给原告做笔录的民警都是阳朔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开始做笔录的时候,姓杨的警官问他的同伴办案单位填什么,一个从隔壁走来的警官说填象山公安分局(桂林市政府属地公安机关)。后来笔录做到一半的时候,阳朔县公安局的黄副局长进来说,让把办案单位改成阳朔县公安局。在笔录做完将打印前,他们的一个同伴又说让把办案单位改为象山公安分局”(以上文字出自被拘员工陈彦秀诉讼书)
在这细节中,可以看到阳朔公安原来是这样解决第一个难题的。
好,那么第二个难题如何解决的呢?解决不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事情已经作过处理。他们没法乘坐时空机器回到过去。在难题解决不了,又想把罪名强加给一尺水员工的情况下,只能利用手中的强权了。总之,有史以来,所有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强权行为,本来就是没办法解释得合理的,阳朔ZF这一次也不例外。
所幸的是,我们是法治社会,阳朔政府这些见不得人的行为,最终只会弄巧成拙,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公正的,它会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
前一篇:周 泽:打黑除恶不应为法治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