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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文化和时尚

(2007-09-25 10:32:27)
标签:

时尚/名品

分类: 时尚、家居
 

流行文化和时尚

     最近去北京“时尚”集团见两个老总,谈谈一本书的撰写计划,他们去年迁到了崭新的总部,我去过一次,门口那个全北京最大的电视屏幕吓我一跳。北京人管那巨大的屏幕叫“全北京人民往上看”,可见实在是大得可以。

 

     走进“时尚”那栋崭新的大楼,已经有位漂亮的秘书在等我了,到达他们集团所在的2528层是需要特别的磁卡的,她用卡触摸了一下屏幕,电梯就飞快的到了位于25楼的大堂。很时尚的室内,很讲究的家具。“时尚”的十五个杂志编辑部分布在这个大楼的几层中,大约平均每层楼都有三、四个杂志编辑部,女孩子多,穿着时尚,真是有点眼花缭乱的感觉。这时候你知道你是站在中国时尚的媒体中心了。

 

    时尚品、奢侈品目前在中国、印度、俄罗斯急剧普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时尚品市场之一。中国时尚奢侈品的消费水平每年用两位数字的比率在增长,估计到2015年会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时尚奢侈品市场。根据Goldman Sachs公司在200412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是全球第三大的时尚奢侈品消费市场,占全球这类产品销售的12%。由于从2004年到现在,中国一直在维持接近10%的经济增长比率,因此,这个市场份额现在肯定比12%还要大得多。

 

     中国人对时尚、奢侈品的喜好和其他国家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也有自己的偏好,我看《时代》杂志有个调查报告,其中列举了中国人最常提到的品牌,按照顺序是:1,香奈尔(Chanel);2,劳力士(Rolex);3,鳄鱼牌( Lacoste);4,迪奥( Dior );5,巴利(Bally);而在中国调查最知名的品牌分别是:1,劳力士( 76%);2,鳄鱼牌( 72%);3,华伦丁诺( Valentino71%);4,香奈尔( 66%);5,迪奥(55%)。根据这个报告,22%的中国富人用劳力士表,66%中国富人在过去6个月中买过一块以上的时尚手表,每块的平均价格在2253美元以上。美容护肤产品在中国销路非常好,其中最主要的品牌分别是Estee Lauder, LancomeGuerlain。据这个调查,中国富裕女性每个月用在这类产品上的开支平均是280美元,她们购买这些美容护肤产品的地点,57%是在百货公司,20%是在美容店,15%是在护肤产品自己的专门店。因为“面子”重要,因此护肤产品占了全中国化妆品销售的2635%(根据地区有差异)。

 

     我们在这里提到的时尚产品,和奢侈品有重叠关系,时尚品包括了奢侈品,而奢侈品是价格高昂的时尚品。

 

 “时尚”是一个最近被研究得越来越多的主题。我们现在说的“时尚”,其实一方面是商业的时髦流行的说法,另一方面则属于流行文化的内容,因此,时尚具有市场性,也具有文化性,是一个两方面兼具的行为和活动。

 

从事时尚研究的,大致有两类人:一类是我这种做设计理论的人,比较注重商品化的时尚、奢侈品的流行情况和原因,市场和商业味道很重;另一类是做文化研究的人,侧重于对流行文化的研究,学术味更浓一些。

 

先说说后者。一般认为,流行文化是恒变的,并且有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一些被主流社会忽略的事物,当受到小部分人的强烈关注后,有可能渐渐形成流行文化。但是从少数人迈向多数人的过程,在社会学界就被视为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奥秘所在。为何大多数事物都无法流行,仅有少数事物,甚至有时候是一些我们认为十分怪异的的事物,却如脱缰野马一样奔涌而来,挡都挡不住。这点总是使做研究的人觉得很难理解。比如说于丹讲孔子和儒学,会变成一个这么流行的文化现象,做研究的人多感到困惑。因为就产品(讲学)本身而言,好像并不具备流行文化的内涵。同样的,好像在西方国家一般被认为是铜臭味偏重的劳力士手表,在中国成为顶级奢侈品,也使国外好多研究者不知所措。

 

流行时尚品、流行文化商品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吸引力,原因有二。其一是商业性的宣传。制造和发售这些商品的商业机构会强调商品在社会上的认受性,从而获取最大的利润。二是文化基因的效应。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套用进化论的理论,提出流行文化也会依据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在社会上散布:在社会上最受欢迎的文化产物才能生存下来,继续繁衍。不过从社会学的观点去看,流行文化严格说与商业运作无直接关联,只能说在市场经济里,商业运作更加速与加深了流行。事实上在古代,诸如词汇、穿著方式、生活型态、发型与胡子都有流行,还流行了数十年到百年之久。

流行文化和时尚

流行文化和时尚

需要长时间浸淫、练习和反思的文化类型,好像交响乐、歌剧、话剧这些形式,都鲜少成为流行的产物。因而,有些人就认定流行文化是肤浅的,大众化的,跟经典(classic)属于对立的两端。我倒不这么看。流行文化成为经典其实是经常发生的,莎士比亚的话剧,在当年应算是大众文化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在当时也是“淫词”之类,不登大雅之堂的,现在都成了经典;1930年代的“蓝调”和爵士乐,现在全部成了“经典爵士”,在卡内基中心演出;1960年代的摇滚乐现在都成了“经典摇滚”,安迪.沃霍尔的波普艺术,现在是全球博物馆的收藏,当年不过是流行文化的一个分支而已。这些都是流行转化为经典的例子。流行必定有衰退期,但是如果流行的作品本身有文化内涵,是可能转化为经典的。

 

“时尚”这个词,一般来讲,是用来描述流行的表现方式,但是更多地是被当作个人的表现状态。流行状态在英语中是“a prevailing mode of expression”,“表现状态转变快比总体文化变得更快因为它是一种状态。因此,我们说“很时髦”,或者“不时髦”,是指这种状态和现在的表现流行状态是不是吻合。“时尚”一般来讲是一个积极的、褒义的词,和“显眼”、“夺目”、“吸引人”、“风格”密切相关。就这种含意而言,时尚同时也是一种互动的艺术,一种互动的行为(a sort of communal art),文化通过时尚来检查“美”、“好”这类意义。当然,“时尚”有时候也是贬义的,往往和“虚假”、“忽悠”、“物质主义”联系起来。这里我想应该指出的是,在英语中,trend 这个词的贬义是多于褒义的。

 

时尚是一社会现象,包含了人类的某些活动和思想行为。在以下这几个领域里,时尚的兴衰往往被非常仔细的研究和记录:

1.   建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2.   艺术和工艺美术;

3.   衣着,化妆,发式,个人打扮方式等等;

4.   舞蹈和音乐;

5.   方言、语言方式、表达方式;

6.   消费方式;

7.   娱乐、游戏、个人爱好、体育运动和休闲;

8.   古董收集;

9.   管理和组织方式;

10. 政治和媒体,特别是受媒体刺激而形成的有关谈话主题;

11. 哲学和精神生活;有些人认为宗教也属于时尚范畴,不过从历史发展来看,宗教转变得太缓慢了,难以归纳到时尚这个领域;

12.  社会关系网,以及社会关系网的表现和应用方式;

13.  衣着的社会标志性;

14.  技术因素,比如程序技术的选择,也具有时尚性质。

 

     学术界和民众的对于时尚的认知原来竟有这么大的差别。你在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绝对没有人会把管理、组织方式、政治和媒体、宗教和精神生活、社会关系、技术也放在时尚范畴里的。

 

      并不是所有的流行都可以成为时尚,但时尚总是某种流行衍生出来的。有流行,未必有时尚;但没有流行,则肯定不会有时尚。如何抓住流行的精髓,而创造出一种时尚来,这是每一个希望引领潮流的设计师都必须认真考虑的呢。

 流行文化和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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