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专家提醒申报个税莫观望

(2007-07-01 14:03:43)
2007-06-23 01:05

2007-03-16 18:51


日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正在全省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随着近日省地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条理的出台,关于个税申报的讨论也不断升温。对个税申报,不少人也存在这样的疑惑:该如何申报个税?程序如何?申报了个税,个人情况是否会得到相应的保密?为此,我们采访了浙江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为您作出相关解答。

  全省累计5万人申报个人所得税

  记者:目前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答: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前正在有序进行。全省已有近5万人以各种方式进行了申报。但也应当指出,也有一些纳税人还在等待观望。据我们了解,大致有下面几种情况:一是今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第一年,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平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要弄清自己的收入情况需要一些时间;二是有的纳税人认为申报截止期限还有些天,仍在观望,不着急申报;三是有一部分纳税人还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自己平时已经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四是还有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心理,不想申报。

  不依法申报个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不申报会受到处罚吗?

  答:今后,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法定义务。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纳税申报的要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不依法在3月底前进行纳税申报,地税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们将在申报期结束后,视申报情况而定,从没有办理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中筛选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不仅要对应申报未申报的情形进行处理,还将对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据了解,有一些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担心,他们平时的收入单位没有扣缴税款,或者虽然扣缴了税款但没有扣足税款,自行纳税申报后会受到处罚。是这样的吗?

  答: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填报收入、纳税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当然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了。

  欲知具体申报程序三种方式可查询

  记者:经过前一阶段媒体的报道和地税部门的宣传,大部分纳税人都知道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要自行申报,但对具体如何申报还不太清楚,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答: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省地税局去年年底前就制定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操作规程,各地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和编印小册子对此进行了广泛宣传。如有纳税人还不清楚如何申报,有三个途径可以了解:一是通过拨打12366地税服务热线咨询;二是登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zj-l-tax.gov.cn)查询;三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记者:如果有纳税人想反正申报截止3月底,只要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就行了吗?

  答:目前,距申报期结束只有不到半个月时间了,我们想提醒大家,符合申报要求的纳税人应当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由于各种原因,随着纳税申报截止期限临近,纳税申报人数将越来越多,如果纳税人赶在申报期结束时才去申报,由于人数多,可能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占用纳税人更多的宝贵时间。所以,及早申报是省时省力、利人利己的最好办法。

  纳税申报不用担心泄露隐私

  记者: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能为纳税人保密吗?

  答:《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个人所得税涉及个人隐私,保密工作尤为重要。对此,我省地税专门出台了《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办法》明确了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办法》从申报受理、涉税查询、内部纸质、电子档案管理等环节设置了10道关口,用于防止个人相关信息泄露。如要求主管地税机关指定正式在编税务干部受理纳税申报;纸质申报表录入计算机后随即封装并加盖受理人员印章,即日归档,按秘密资料管理;地税机关内部个人电子数据加密保存,指定专人管理;查询个人纳税申报信息须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所设密码,别人不能查询等等。

  政策链接:

  为保守纳税人秘密,维护纳税人权益和经济安全,日前,省地税局出台了《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基于此,纳税人的个人情况保密工作将得到切实的保障。

  ——个人申报信息由专人保管

  《办法》规定的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个人身份、家庭住址、个人收入、征补退抵税款,涉及某个单位人员整体收入、纳税情况,以及其他省局要求保密的相关信息。

  以上涉密信息按“秘密”级信息进行管理,纸质资料按秘密资料进行归档保管。每一位地税干部有依法保守纳税人涉税信息秘密的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者传播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非经本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宣传个人及某特定人群的涉密信息。

  个人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均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严防外泄。地税机关内部工作人员未按照《办法》操作,造成个人纳税申报有关信息泄露的,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利益受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理、查询环节也要保密

  《办法》规定,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指定正式在编地税干部受理、签收或接受纳税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资料录入计算机无误后,随即装入专用档案袋封存,在封口处加盖受理人员印章;纸质申报资料封装后,按日归档,地税机关内部不再流转;网上申报数据接收后,仅在地税机关内部进行自动加密储存和流转。

  在信息查询环节,各级地税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涉税信息的查询。不得授予非指定人员查询权限。采取上门申报或邮寄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需查询本人纳税申报信息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本人到主管地税机关查询。各级地税机关不接受其他个人任何形式的查询。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凭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的网上申报注册码和自行设定的密码通过网络自行进行纳税申报信息的查询。

  另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地税部门配合协查的,需验证查询人员身份,并经县级(含)以上地税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提供个人有关涉税信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