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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救助站强奸河南妇女 |
分类: 时政述评 |
2007年4月23日
王建国一日要给薛宝玲喂三瓶牛奶。
仅仅因为不小心丢失了钱包,本期望能到南宁救助站寻求帮助,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河南妇女薛宝玲同男友王建国,却从此一脚踏进了一个令人万劫不生的魔窟和狼窝!
2003年9月,时年40岁的薛宝玲同男友王建国到南宁开凉粉店。9月4日,两人从陕西铜川南下,两人装钱的皮包途中被盗。两人在南宁火车站流浪了两天,多次试图扒车返回陕西,均被发现阻止。当年9月9日晚10时,两人摸到了南宁市救助站。在救助站里,王建国住在一楼,薛宝玲住在二楼。当年9月13日夜,20岁的男保安马兴发3次只身进入薛宝玲所在的住室,对薛宝玲进行了令人发指的猥亵......
国家设立救助站的根本宗旨是: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救助站的职责,理应是切实履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规定,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救助站本该是为救助有困难人们的一个避难所,可南宁救助站却扮演了薛宝玲(或者还有其他?)之“受难所”的角色。南宁救助站保安马兴发,利用职务之便,行天理不容的苟且之事,实乃耸人听闻、卑鄙之至!
薛宝玲在2003年是这样向记者描述的:“夜里12时左右,我们3个女的刚躺下,马兴发就进来了,他用胳膊死死顶住我的喉咙,一只手伸到我下身乱抠。我竭力反抗,他威胁我说,在这里掐死一个人不算什么!”猥亵持续了10多分钟,薛宝玲默默流泪,其他两名女子躲在墙角不敢吭声。凌晨2时,看了黄片后的马兴发欲火难耐,又跑到二楼。薛宝玲蜷缩在角落,仍被马拉出,又是长达20分钟的蹂躏。凌晨4时许,马兴发又进入房间。用王建国的话说,这一次薛宝玲最遭罪,她身上的血不是滴下来的,而是马兴发的手带出来的…… 马兴发的所为,可以说是禽兽不如!在面对受害者薛宝玲的“竭力反抗”时,他竟然威胁说,“在这里掐死一个人不算什么!”。如此嚣张与目无法纪,真不知他是如何进入救助站的?
先暂且不论薛宝玲本身的过于懦弱而不敢自卫,以及“其他两名女子躲在墙角不敢吭声”的麻木不仁。敢问:上班时间“看黄片”,南宁救助站的规章制度何在?凌晨了,马兴发竟可随意进入女救助对象的房间,救助站的管理又该作何解释?保安,保安,本是保护受救助对象权益与安全的人,却成了直接致人受伤害的魔鬼,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事件发生后,王建国多次报案,均被救助站阻止。南宁市救助站的一名副站长劝王建国:“手插进阴部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十次八次都不算啥。只要你们不报案,不通过媒体,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都答应你。”2003年9月15日,南宁市救助站站长李雪华、南宁市保安公司总经理冯绍淇称,公安人员说这不属于强奸,只是调戏妇女,最多拘留马兴发15天。当晚,救助站和保安公司给了薛宝玲1800元,打发二人回了河南。
“手插进阴部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十次八次都不算啥。”这竟然是出自南宁市救助站的一名副站长之口!实在是难以理喻!用手不算强奸?!马兴发的所为,对薛宝玲的心理和心灵上所造成的伤害,又何尝不比身体上的伤痛更加残酷呢?!救助站的领导都如此,也就难怪会“窝藏”了马兴发这么一个害群之“狼”了——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就这样,一个健康而原本正常的生命,仅因为马兴发的无耻与南宁救助站等的冷漠甚至落井下石,薛宝玲疯了!一个完好的家庭从此破碎!
2003年12月9日,薛宝玲向南宁市新城区(后改称“青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救助站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损害赔偿费用。12月15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诉人的请求属于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笔者不是律师,也无从知晓南宁市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与法院的有关判决是否公正,但王建国说,从2003年到现在,薛宝玲做了4次省级鉴定,“他们就是不认可”。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显然,马兴发有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马兴发身为南宁市救助站的一位保安,事件发生了,南宁市救助站能推脱的了责任吗?救助站领导又能就此明哲保身吗?当然不能!
《新民周刊》记者杨江说:薛宝玲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因为钱包被偷,她去救助站寻求救助,结果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凌辱事件,加之她后来在寻求司法救助的过程中又受到了非正常对待,有了心理阴影、精神恍惚,直至变成一个疯子。一个健康的生命一点点地凋零了,这个轨迹本可以避免。“一个正常的维权过程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艰难?”,“南宁方面的救助站、保安公司、民政等部门都拒绝接受采访”,这又是为什么?
薛宝玲现在已经疯了,从医学角度讲,她恢复的可能性已经很小,由于长时间服用精神类药物,她的身体已被严重损害。抛开事件本身的真相不说,面对薛宝玲现在的身体状况,尽最大可能对她进行治疗,这是她最迫切的需要。而这一切的可能,又都有赖于相关的司法援助,有赖于南宁市法院、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还王建国和薛宝玲一个公道!
王建国上诉无门
为节省开支,薛宝玲70岁的老母亲每日以大饼充饥。
2003年5月,事发前薛宝玲一家人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