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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捷录》占终身法

(2007-03-07 23:43:50)
六壬捷录》占终身法

以月将加正时,而以人生日干支定其四课。从克贼,比,涉之例定其三转,乘以贵神,审其吉凶。

用初传为初限,中传为中传,未传为未限。一传之中上下相乘,而得数减半作实,加以地之本数,而知其一限为若干年,如未加申,是七八五十六年也。未为八数,申为7数,8x7=56.减半作28数,加以地盘之7数,共得35年也。即;56除2=28。28+7=35。

其流年,则以岁合加月将。如壬午年,则用未于月将之上,盖午与未合也,而以太岁之干支作四课,三传。一传管四个月。重命上神。凡德,合,禄,马,刑。冲。破,害,空亡具从岁煞起,与命上分生克。三传分四个月,随月看月将,又看本命上神,天将 吉凶。又自正月至十二月,看建上神将吉凶,看何月吉,取岁上吉德合。

其流月,则以月合加月将。如丑月用子。用以月建之干支作四课,三传,一传管十日。

摘自古籍[六壬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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