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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惊扰“女娲遗骨”!

(2012-06-14 15:39:49)
标签:

文化

女娲遗骨

文化尊严

文物保护

旅游发展

分类: 文保动态(聚焦热点事)

          请不要惊扰“女娲遗骨”!

几天前,山西吉县人祖山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了皇帝遗骨,可能属于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娲皇遗骨。并称这是“根据北京大学C14同位素测年,成人头骨为6200年前的测定结论,以及明代当地人的墨书题记。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等23位考古、历史、神话、民俗专家考察人祖山后形成的共识。”公众在经历了“金缕玉衣”、“汉代玉凳”后,本已见怪不怪,但面对“女娲遗骨”如此荒诞的新闻,还是立即引起社会哗然。

 

昨天,张柏和李文儒两位专家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专门对此进行了回应。两位专家明确表示:女娲遗骨报道不实,没有一个专家说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头骨残片属于女娲遗骨’”即使是我们最普通的人,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实的东西。女娲是一个神话传说的形象。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对此,会议纪要和专家签字的书面意见都可作证明。然而,地方上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拉出“女娲遗骨”这张大旗呢?答案从这次会议的名称——“人祖山考古文化旅游鉴评听证会”,便可揭晓。正如两位专家所言,地方政府在发展文化旅游经济过程中,应保持谨慎、科学的态度,从实事求是的立场出发,让考古发现真正为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服务。

 

“女娲遗骨”事件的出现,无论真实性如何,“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动机已暴露无遗,文化的尊严和独立性已然受到了不可挽回的侵害。此类事件,并非偶然。从此前,几地争抢“西门庆故里”,再到近期媒体爆出的法门寺沦为商业旅游公司的舍利提款机。社会的底线一再受到冲击,公众亦不再沉默,纷纷谴责其为“不是保护,是成了摇钱树,一股子铜臭味”。

 

然而,我们很遗憾的看到,以上种种丑态恶例,其背后都或隐或现的有着政府放任放权和监管不利等因素。在很多地方的眼里,保护文化遗产似乎只能是为了发展旅游经济,只有推向市场才能保护。这不仅是一种短视行为,更是一种渎职和对法律的挑战。2010年,天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李纯祠堂被打造成“庄王府”,换来几个A的景区,高额的门票和各种光怪陆离的表演充斥其中,群众笑称“装王府”。几个月的热闹后,现在已门可罗雀。再如,把租界区恢复成“旅游风情区”,声色犬马引进来,是对历史的错误判断,是价值导向的问题。把传统的居住区强行改造成旅游锚地,无疑于建设性破坏,是让文化遗产失去灵魂。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多次说:中国要让文化遗产拥有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必然使城市更美好!旅游不能以欺骗大众为目的,更不能以文化遗产丧失生存尊严为代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2010年文化遗产日专门撰文强调:要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摆在文化遗产工作的首要位置正确认识两种属性’‘两个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试问,诸如“女娲遗骨”、祠堂装王府这样丧失了尊严的文化遗产,是把哪个效益放在了首位?老百姓大呼受骗,基本文化权益又谈何保障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旅游发展过程中对文物的破坏已十分严重。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旅游局已正式签署《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不仅要成立全国文物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还要建立专家巡视评估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有效维护文物安全和旅游业发展秩序。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明确表示,包括自然、人文资源在内的各种旅游资源是旅游业的衣食父母衣食饭碗,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坚决反对任何破坏文物资源的旅游开发行为。近日,住建部领导也高调批评一些地方政府将历史文化资源交给旅游公司长期管理开发,甚至将一些重要历史遗存的管理权出让,使得管理工作出现错位。并承诺,将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和纠正将历史文化资源出让给非政府管理部门经营和管理的错误做法

 

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应该有足够的力量捍卫自身的文化尊严。利益并不是无坚不摧的,只有让挑战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文化遗产才能拥有尊严,社会才能恢复祥和。

 

 

                                                    穆森  20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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