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复仿制品急需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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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闻报鉴赏中国》,2010年11月16日头版、二版全文发表。与徐小青合写,署本名。
某省级博物馆的折扇复制品因扇骨制作粗糙,被游客调侃为“还不如山寨货”
本报记者/徐小青
本报特约记者/穆森
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一位专家曾经讲述过这样一件趣事: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管理人员在访问我国时,被故宫博物院的各种文物复制品吸引,遂每样购买一件托运回了美国。没想到他在过海关时遇到了麻烦,美国海关人员不相信如此精美的复制品平均每件售价才十几美元,怀疑是走私行为,不仅予以扣押,还给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寄来了罚款单。后经过多方解释、查证方罢。
目前,国内外许多博物馆都有复仿制艺术品供观众欣赏、购买。这些复仿品不但让观众体验到“将博物馆带回家”的满足,也扩大了博物馆的影响力。不过,文物复仿制品经营并非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随心所欲,不但要受到授权等很多因素的制约,还要面对市场上不良竞争的烦恼。
大博物馆把关严格
近期,北京故宫博物院新推出了限量60套的仿清宫“大雅斋”系列瓷器。这些复仿瓷器制作精美,深受消费者青睐。几年来,北京故宫陆续开发了一批具有故宫特色的文化产品,这些具有相当收藏价值的文物复仿品因工艺精湛广获赞誉。比如,为庆贺故宫博物院建院80周年,故宫博物院聘请工艺大师制作的80尊高仿真“金瓯永固杯”。
近年来,很多国内外的博物馆、考古科研机构以及某些企业都出于陈列展览、科研、销售等目的进行了文物复仿制品的开发。不过,因制作水准不同,复仿制品良莠不齐。甚至还有某些既不具备相关资质,也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企业随意克隆国宝的情况。
比较来看,大博物馆为保证文物复仿制品的质量,通常会采用种种严格的把关手段。例如,古代瓷器是北京故宫文化产品开发的重点。在故宫博物院专家亲临指导下,工作人员采用传统手工制作工艺和流程,会在器形、釉色、纹样等方面尽量保留藏品原有的风貌和神韵。
进入故宫文化产品网站首页,第一眼看到就是一则关于销售与授权的《郑重声明》。该声明提到,故宫特色文化产品一律采取自我销售和授权销售方式,并定期在网上公布被授权单位的名单。可以想象,如此一来,那些想混水摸鱼的未得到授权的“作坊式产品”自然也就无所遁形。
上海博物馆艺术品公司对产品同样控制得非常严格。价格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的文物复仿品均由专业人员精心制作。对于记者提出“是否有假冒上博名义擅自制作出售文物复仿品”的问题,上博艺术品公司的工作人员笑称,“目前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
不过,并非所有的文物复仿品都能达到如此理想的效果。例如,记者在采访中就曾发现,有一家省级博物馆出售的馆藏精美折扇复制品,其扇骨十分粗糙,打开折扇感觉与10元一把的地摊货很类似,被有的游客调侃为“还不如山寨货”。
有业内人士认为,很多做古书画复制品的厂商,为了寻求产量,提高经济效益,不讲求印刷质量,也不讲究包装装潢。日本“二玄社”在中国的代理商之一梁章凯先生曾这样对记者无奈地提起:“同样是两个装画的木匣,日本的就十分精美,国内的就略显粗糙。其实,投入市场很容易,但是制作出来,如果质量不好,放在藏家手中,就好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终究还是一批没有价值的作品。”
除了销售,有些用作展览的文物复制品也存在厂家资质不明、复制品质量差等问题。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的事例:某“秦兵马俑文化展”开展,展出的“兵马俑复制品”表面较粗糙,一些本应该还原出来的士兵盔甲花纹被水泥糊过,显得很平整,烧制工艺“实在不敢恭维”,市民花钱看展览大呼上当。而且展览主办方始终拿不出复制的参展兵马俑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
规范仿制品需补法规空白
提到文物复仿制品,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复制品和仿制品是一回事,其实二者有很大区别。我国《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文物复制品进行了非常严谨的描述和规定,要求复制品与原文物的体量、形制、纹饰、质地都要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与原文物相同。文物仿制品的概念则并未被纳入该《办法》中,它与原文物的相似度相对也宽泛得多。
国家文物局研究员李晓东提到,从现在的市场情况来看,文物复制品的管理办法如果能在一些方面有进一步的规范,对群众、对市场、对文物保护都是有益处的。例如,对于文物复制品的相关规定,业内始终有一些不同意见。比如,文物复制品的大小,是完全按照原文物尺寸,还是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大小伸缩?再如,有些企业在制作文物复制品时,为了提高产品声誉及产品价值,会找一些科研机构或学术团体来监制。那么,这些学术团体、科研单位有没有监制的权力?所以,如果能够根据现在方方面面的情况,将过去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会更有利于管理工作。
“不光要对文物复制品进一步规范,对仿制品同样要规范。”李晓东说,目前,我国对于文物仿制品的管理法规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这使得对文物仿制品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要的就是制作单位的资质问题。根据《办法》规定,文物复制单位要具备严格的资质,包括必要的文物复制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其文物复制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资质过关,才能保证文物复制品的质量以及行业信誉。但是,由于目前文物仿制品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也就少了这一道把关的程序。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很多粗制滥造的文物仿制品。
例如,上世纪80年代,在陕西秦俑博物馆周围有很多商贩兜售质差价低的兵马俑仿制品。还有另一种情况:上世纪90年代,河南曾经出现过一些家庭作坊,他们所制作的古陶瓷仿制品几可乱真。有些仿品被人拿到市场上当真品销售,对文物艺术品市场也产生了一定的干扰。所以,文物仿制品同样存在需要资质认证的问题。
本报特约记者/穆森
虽然各家博物馆在文物复仿品方面种类丰富、数量繁多,但有一点可称为它们的共同特点,即各家博物馆的文物复仿品多以本馆馆藏精品或是特色藏品为主。比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清三代盛世瓷器,上海博物馆的克鼎、辟邪水注等,湖北省博物馆的战国编钟、虎座鸟架鼓等。
并非全部1∶1复制
提起博物馆的文物复仿品,人们极易想起上海博物馆。这家运营文物复仿品非常成功、广获好评的大博物馆,其文物复制品、仿制品的类别同样十分广泛,包括复仿青铜器、复仿陶瓷器、复仿书画图轴、复仿玉器等。
据上博艺术品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这些文物复仿品不但有配套的外包装,而且还附有所仿制真品的说明书。比如清代邓奎《宜兴窑紫砂金塗塔壶》的复仿品,说明书上就会标有作者信息、壶胎、壶身特点、整器风格及壶底款识等。有了说明书,观者可对文物原有出处来历一目了然,也加深了对文物的了解。
博物馆的文物复仿制品并非全部是1∶1原大复制,而是根据实际文物的大小,选择是原大复制还是缩小比例。试想,以湖北省博著名的曾侯乙墓编钟体积的庞大,如果原大复制,即便有人买得起,存放地点恐怕也是个问题。北京故宫开发的青铜产品,除了院藏青铜器的仿制品,也包括将故宫各主要门庭、宫殿前的瑞兽缩小后制作的工艺品,以方便携带和摆放。
国外同行经验可借鉴
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开发、经营还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整体水平还不高,而且基础比较薄弱。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同行的一些经验。
例如,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馆内商店面积由1949年的500平方英尺发展到2002年的1.5万平方英尺,扩展了30倍。除书籍外,销售商品1.7万多种。该馆在出售艺术复制品方面也大获成功,最初是复制欧洲著名雕塑,随后开始复制馆藏艺术品。
除了博物馆内的6处商品店,从20世纪80年代起,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开始在国内以至海外建立商品分店。据说现在该馆出售的许多艺术复制品都由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厂制造和加工,然后运到美国贴上博物馆的商标对外销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美国一些博物馆相继开展网上购物。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网上购物系统是美国最大最成功的博物馆网上购物系统,现有约2000件商品可通过互联网选购。
美国博物馆的经营销售还得益于国内政策的大力支持。美国博物馆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机构能获得减免税等优惠,例如馆内商店出售的艺术复制品即享受免税待遇。
中国博物馆协会理事长张柏认为,博物馆文化产品是博物馆依托自身的文化资源为社会提供的服务,让公众在参观博物馆的同时,从博物馆带走可供回味的纪念物,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愿望。
显然,来源于博物馆特色藏品的文物复仿品,同样可以将真品中蕴含的古人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社交礼仪等历史文化信息传递给民众。民众通过博物馆的文化产品有更多了解文物的机会。让博物馆走进社会,也扩大了博物馆的社会教育职能。
此外,文化产品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可以“反哺”于博物馆事业,缓解博物馆资金不足带来的压力,确是一项“取之于博物馆资源,用之于博物馆文化事业”的良好探索。(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