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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民间的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报告

(2008-11-09 12:30:16)
标签:

文化遗产保护

天津论坛

建筑遗产

保护

分类: 文保生涯(探索文保路)

           (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天津论坛主题报告之一)      

        来自民间的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报告

尊敬的各位与会专家学者:

    天津作为四大直辖市之一,在汉代就有成规模的聚落遗存。同时作为首都的门户,天津又是开近代文明风气之先的城市,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历史上天津曾经辟有英、法、美、德、日、俄、意、奥、比九国租界,是东西方文化交融极突出的城市,同时也造就了中西兼容、古今并蓄的独特城市风貌。

作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天津中心城区大面积的传统建筑群是世界少有的建筑艺术宝库,这既是天津最为珍贵的文化财富,也是中国建筑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从本世纪初开始,天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天津的历史城区、街区和历史建筑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破坏,虽然这是由许多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促成的,但造成的损失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很多是难以挽回的。用一句话概括,我们认为天津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令人亦喜亦悲的。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明确规定,在中心城区历划定9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5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占天津历史城区总面积的14%9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一宫花园、估衣街、赤峰道、中心花园、劝业场、承德道、解放北路、五大道、鞍山道。5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为:老城厢、古文化街、海河、解放南路、泰安道。虽然天津城市规划对重要历史街区都做了保护要求,但2002年以来,很多历史街区依旧未得到及时保护整修,破坏与非法拆除的情况,屡见不鲜。

随着 71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成片保护历史街区的观念进一步被国家所重视。按照条例规定,一座历史文化名城,至少要保留一两处大面积的历史街区,否则将面临取消历史文化名称称号的危险。目前天津的情况,不能不让我们警醒与思考,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们并不反对城市建设,我们提倡的是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发展方向,这也正是我们这次论坛即将出台的《天津宣言》的核心精神。当务之急,就是严格执行天津市总体规划对历史街区的保护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改变文物处处让路的尴尬处境,打击公然违反规划和文物法规的破坏行为。

下面我们便展开谈一下天津文化遗产保护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1.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相对淡薄。很多重大工程,规划设计前不进行专门的文物调查,盲目开工,对于文物建筑擅自拆除,不但越过正规的审批程序,而且普遍存在接到文物部门下达的停工通知后,依然非法施工的现象。如从去年8月起,我团队便对天津市河北区已公示的不可移动文物杨以德旧居所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举报,然而在僵持了几个月后,其终于于今年的710,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野蛮拆除了。想这类现象,在天津乃至全国,都是很常见的。

2.具体规划过程中对建筑遗产并不重视。很多城市规划方案,并没有按照天津市总体规划关于历史街区保护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很多历史街区的具体功能定位失当,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了很多文物古迹的原有价值。另外规划基础调查不细致,很多重要的文物建筑被规划忽视,没有安排避让或改道,导致一系列后遗症,比如道路拓宽,桥梁架设,轨道交通施工,高层建筑的安插等市政建设经常与文物保护形成直接矛盾,现在僵持不下的塘沽区大沽船坞问题就是最典型的一例。由于前期规划根本没有考虑到文物问题,最终无论是文物退让还是规划改变,都将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而在矛盾中,文物建筑往往是退让妥协的一方,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3.历史街区定位尴尬,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被激化。我市的历史街区定位模糊。有些地区,文物建筑已经绝大部分拆除,改建为高大的现代公寓,却依旧占据历史街区的名义,大造假古董。如天津老城厢保护区,实质已名存实亡。早在2003年前后,老城厢、估衣街等大片历史街区,便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又有些地区,拥有完整的历史风貌和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却至今没有合法的保护身份。如原天津日租界的大片区域,大量侵华战争遗址尚未得到重视和保护。这种种现象,导致历史街区的保护地位十分尴尬,保护措施无法开展,很多过去的失误难以纠正。

4.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对交易地块的文物情况掌握不足,忽视了很多地块内重要建筑遗产的存在,在地块挂牌出让过程中未明确提出建筑遗产的保护要求。致使地块销售后,相关职能部门难以再介入保护工作。导致不可移动文物、风貌建筑和历史建筑被强行拆除,造成我市历史建筑资源的严重损失,很多风貌完整的传统街道被切割和破坏,与国家刚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精神相背离。

5.监管不力,执法力度欠缺。各级政府部门对日常文物保护监察密度较低,重视程度不够。极个别基层人员比较懈怠,处理举报草率,并且反馈拖延,存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经常导致最佳保护时机被延误,很多珍贵的建筑遗产不明不白葬身推土机下,致使很多非法工程成为既成事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6.文物保护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化,不利于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文物保护涉及文物、规划、建设等多部门的合作,所以透明度较低。具体体现在媒体关注程度不够,很多重要消息不敢报,不愿报,失去了媒体对文物保护重要的监督作用,导致违法事件愈演愈烈。另外极个别媒体文物意识淡薄,甚至出现将非法事件当成正面新闻报道的现象,给正常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极大阻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在城市改造和开发过程中,一定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各项法律对文物建筑、风貌建筑、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公然抗法,蔑视法律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2.加大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力度,给予文物部门足够的执行空间和行政支持,防止其被边缘化、架空化。鼓励社会监督,端正极个别公务人员的态度和思想意识,提高责任心。

3.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中的规定,规范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处置方式,将土地上的重要建筑遗产保护作为土地销售的重要备注予以明确,并且事前与文物和风貌部门进行沟通,做到土地的良性使用和出让,防止低水平建设和建设性破坏。

4.提高规划和建设部门对历史建筑遗产的重视程度。文化遗产保护本来就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重要的安排事项,现在被渐渐忽视,有必要在相关部门加以强调,并通过相应的规章使其明确化,长期化。在具体规划建设中,希望能重视文物部门、风貌管理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让我们的建设和开发更趋理性。

5.以事实求实的态度依法划定天津的城市紫线。城市紫线是历史街区的保护界限。它的划定,一定要切实依据文物和历史街区的分布进行划定,而不能单纯服务于简单的商业开发。

正确的划定城市紫线,把应该保护的历史街区纳入进来,用法律强制性手段,实事求是地保护历史遗存。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团队,作为一支坚持在文保第一线的志愿者,期盼能够与规划部门沟通,提供基础资料,协同他们进行城市紫线的圈定。

6.加强对天津市主要历史城区的保护力度,防止恶性破坏进一步升级。对于原有保护条例模糊不清的,缺乏实践基础的,不利于历史风貌持续保护和原真性保存的,进行修改和明确,使历史保护街区内部的建设归于良性。

7.效法欧美,建立我国首个城市美学委员会,形成由常设专家和市民代表构成的评审会,对于城市建设、改造、绿化、文物保护及重大工程提出相应的城市美学的参考意见,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这也是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鼓励民间参与的开创之举。

保护文化遗产,留住城市记忆,是我们这代人的共同使命与职责!谢谢大家!

 

 

 

 

 

                                              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

                                                     2008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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