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座谈会,纪念《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颁布三周年,对《条例》颁布三周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市人大常委会李润兰副主任出席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标准。二、加强依法行政,筑牢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防线。三、创新思路,积极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当前最主要的是加快工作进展,尽快实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利用突破,向全市人民展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最新成果。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大法工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的领导,市建、市市容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和平区人民政府、市内六区及部分区县房管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委员,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整修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我代表天津民间文保界受邀参加,并作了专题发言,全文如下:
非常荣幸能参加这次大会,更加感谢大会给予我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的发言机会,这充分说明了天津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朝着由上至下全方位的发展方向挺进。
2005年9月1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已有672幢历史建筑得到合法保护、确定6个保护街区。历史证明,天津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尤其是对近现代历史建筑遗产“小洋楼”的保护工作是起步较早的,所以我们也必须拿出足够的重视程度和实质性措施投入到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诚然,天津的历史建筑,虽然历经了战火、地震和不当拆迁等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破坏,但相对存世量依旧较多,较集中。《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颁布,无疑是以上破坏行为有意识的纠正。
有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和三年来风貌办及社会各界同志们的不懈努力,天津的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理应得到更大程度的重视和发展空间。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更加宏观的看待问题,把天津的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到国家相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去,多多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找好切契合点,加强合作,互进有无。正如《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中所说:“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建筑,其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当历史建筑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后,其修缮工作的重要性也必定会越发的凸显。关于本市历史建筑遗产的修缮工作,我们确实走了很多弯路,付出了很多沉痛的代价,但可喜的是如百福大楼、大清邮局等重要修缮工程的成功面世,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树立了榜样与标杆。事实证明,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修缮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科学性,掌握了一定的修旧如旧技术和经验,只要想做,便能做好,而且必须越来越好。今后对待所谓破坏性修缮或违规性修缮,我们也应拿出更大的决心和更坚决的态度,依照条例精神予以严肃制裁。在此我们也发出呼吁,面对新形势,《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应适当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国务院对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进行适当的修订,尤其需要加强对历史街区的整体保护。
张高丽书记在出席天津市规划工作会议中强调,城市规划“要突出天津特色,把握城市的个性和特质,挖掘城市的内涵和精髓,体现城市的品位和风格,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和风貌建筑,充分展现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高丽的书记的讲话,再一次提醒我们,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与城市规划分不开的。到底是规划在先,还是保护在先呢?我想,我们的城市规划,应严格依照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天津市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对城市历史街区及历史建筑采取依法保护,合法保护,做到保护性规划,规划性保护。从《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三周年来看,为数不多遭到破坏和拆除的历史建筑,大部分问题是出在规划上。所以我们应该本着早保护,早规划,早得利的思路,对原有规划中的失误,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调整和修正,构造天津市城市规划与建筑遗产保护相协调,相和谐的共荣局面。
我们要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对待,正如2005年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所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知中还说“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此可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做好,必须有三部分人来主导,即政府、专业人士及部门和社会公众。人民城市,公众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此三方要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拥有相对独立的发言权。可喜的是,我们天津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今年6月,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举行的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颁奖大会上,我团队所发出并获得通过的倡议书,也对此做了着重阐述。
最后我们真诚的希望,天津市的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工作,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作为社会公众和民间文保界的代表,我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也愿意更多的参与到历史建筑遗产保护的事业中来,作为民意与决策上传下达的桥梁!谢谢!
发言得到了市人大、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及规划局等单位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响应。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路红也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团队长期的工作,并当众介绍了我们纯义务的工作性质。会后,接受了部分媒体的访问,介绍了天津民间文保的发展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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