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习作:亲爱的杂种(一)
(2012-04-05 14:28:48)
标签:
杂谈 |
分类: 小说或者有关小说 |
亲爱的杂种(一)
于《山花》2012年4月B
周海亮
杂种喜欢那个宅院。
宅院建在山腰,青砖红瓦,起伏的白色围墙如同松松垮垮的弓。绕围墙走上一圈,需要约十分钟。长长的回廊将院子贯通,几株不知名字的老树稀疏地挺立,老树与老树之间,蔷薇、玫瑰、月季、牡丹、百日红、郁金香……老树是移栽过来的,割掉粗大的枝杈,草绳捆绑树根,一路颠波,从一座山来到另一座山,如同将暮景残光的老人从乡下接来乡下;蔷薇牡丹们却还年轻,枝桠柔软粉红,身段窈窕阿娜,密密匝匝地挤着,宛若一群唧唧喳喳的少女。大山是世外桃源,宅院是桃源里的桃源,宅院构成大山的一部分,并让静默的大山,突然有了生机和幻想。
杂种看着宅院一点一点长大——先是地基,再是房子,然后是围墙,再然后院子里栽满花草和树木,再然后房间里塞满家俱和装饰。院子里甚至有一口虚假的水井,理石井台,理石井栏,井栏上雕刻了细密美丽的图案,井口上竖起了沉重古老的辘轱。水井像一只空空的碗,井底干燥得能够溅出火星,然那辘轱,却似并不多余。井栏旁边,一只秋千随着微风,轻轻地荡,轻轻地荡。
那段日子大山里热闹非凡。工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和表情,披着不同的肤色和衣服,四面八方齐聚而来。宅院不大,工程却无比繁琐,仅一个水井就用时一年,却只用了一天时间挖掘。那里充满复杂的细节和细节之中的细节,哪怕一段井栏,深入进去,也是一个奇妙喧嚣的世界。因了宅院,杂种不再寂寞。
甚至杂种多情地认为,他也该是宅院的主人。
清晨时候,杂种喜欢沿小路上山,看他的无花果树和栗树。其实没什么好看,他熟知每一棵树的脾气,认识每一个枝杈每一片叶子,只是假如不看,心中便稍有空寂失落。小路直达山顶,平日里除了他,再也无人走动。现在这里多出一个宅院,本就弯弯曲曲一条路,又绕出一个大弯。
杂种并不计较。这没什么。何况他喜欢边走边用手指轻抚围墙。石头平坦平滑,温润温暖,石缝紧密到感觉不出存在,带给指尖无与伦比的快乐。
杂种走出草屋,阳光将他激出一个喷嚏。刚下过雨,大山绿意葱茏,杂种心旷神怡。他先往山下走,倾斜的山路让他的身体微微后仰,很有些雄纠纠的感觉。他在一栋孤单的土屋前站定,喊,杜鹃!里面应,哎。杂种就转身,往山上走。应一声就够了。这说明杜鹃还活着,活在阳光中,活在苹果树下,活在香气弥漫的土屋里,活在回忆和未来之间的夹层。杂种再一次经过他的草屋,经过草屋前面的槐树和杨树,经过槐树和杨树前面的向日葵和覆盆子,经过向日葵和覆盆子前面的三角形石头和椭圆形石头。他闭着眼睛也能爬上山顶然后从山顶下来,即使遇到弓形的围墙,也不必睁开眼睛。
身后传来吭哒吭哒的声音。杂种往旁边挪挪,脚下并不停歇。吭哒吭哒的声音越来越近,一辆黑色轿车与他擦肩而过。然后,车子突然停下,像一头无缘无故顿住脚步的老牛。老牛陷进水洼,喘着气,皮毛闪烁出乌亮的光芒。杂种趴下来看,老牛恰在这时喷出一股黑烟,让杂种变成非洲杂种。杂种再打一个喷嚏,抬起身,他看到汽车的两个后轮飞速地转动,水洼变成倾斜的喷泉。
隔着玻璃,杂种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英俊强壮,女人白净漂亮。男人冲杂种友善地笑笑,说,老乡,搭把手?
杂种就走进水洼,前腿弓,后腿蹬。他听到男人说,我喊到三,你就推。一,二,三,推!一,二,三,推!车子纹丝不动。他又听到男人说,我喊到三,你就抬。一,二,三,抬!一,二,三,抬!车子继续纹丝不动。男人跳下车子,瞅瞅杂种,说,这附近还有没有别的乡亲?
五里之内,不会有。杂种肯定地说。
男人搓了搓手。
杂种将两块石头搬进水洼。他挪动石头,使之与车轮卡合紧密。男人说别费劲了,肯定不行。杂种不睬男人,又去沟畔折几枝棉槐,将棉槐在水洼里摊开。杂种对男人说你回车里,我喊到三,你加油门。男人说能行?杂种说,试试。
没喊到三,车子就蹿了出去——男人并没有严格执行杂种的命令。
附近老乡?男人将车子停稳,说。
杂种点点头,指指草屋。我家。
我怀疑你是神仙。男人开着玩笑,哪有住山上的?
我怀疑你也是。杂种瞅瞅山腰上的宅院。
男人愣了愣,笑了。喝酒吗?
喝一点。杂种说。
男人就打开后备箱,取出一瓶酒。送给你,他说。
杂种没有推辞。好像房子一直闲着。他接过酒,说。
这是别墅。男人说,度假用。
我知道度假用。杂种说,好像你从没有度过假。
男人再一次笑起来。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他递杂种一根香烟,怎么称呼?
杂种。
啥?
杂种。
外号?
名字。
小名?
小名。
大名呢?
刘杂种。
这一次,男人笑得有些夸张。他边笑边往车子里瞅,又将只抽了几口的香烟扔掉。杂种替男人搓灭香烟,抱起双臂,耐心地等待他笑完。终于男人敛住表情,冲杂种伸出手。我得先走了。他说,有时间去我那里做客。
我现在就有时间。杂种说。
可是男人没有听见这句话。或者男人假装没有听见这句话。他发动车子,杂种面前闪过一串既好记又吉利的数字。然后,突然之间,杂种惊异地发现,水洼上方多出一拱小小的彩虹。彩虹约半尺高、一尺长,轻巧地悬在近前,触手可及。杂种屏住呼吸,轻轻走过去,伸出两手,将彩虹托到胸前。奶奶说彩虹是雨后出来喝雨珠的神虫,可是显然这道彩虹与雨珠无关,有关的只是阳光、水洼和汽车的两个轮子。杂种手托彩虹,幸福地笑了。——他不敢动。——他怕将彩虹惊扰。——能手托彩虹之人,乃神仙也。彩虹是男人为他带来的,那么这个男人,必将给大山带来好运,给他和杜鹃带来好运。
杂种看了他的无花果树和栗树,又顺便为杜鹃扎了一个花束。花束种类繁杂,七里香、草凡花、鸽子花、旱莲、杜鹃……杂种紧抱花束,走下山来。他绕过高高的白石围墙,他蹲在墙根抽掉男人送他的香烟。旁边泊着那辆黑色的车子,车子旁边,两扇红漆大门朝他紧闭。他想将大门敲开,进到院子,坐坐石凳,敲敲石桌,摸摸井栏,看看秋千,问清那几棵老树的名字,将他的影子留在莲池,回廊里走那么一圈,或者,仅仅跟他的邻居打声招呼。他想了又想,终于静静地离开——他不想引起邻居的反感。
水洼上方的彩虹已经不见,杂种趟过水洼,感觉飘零的彩虹将他的头发染成七彩。他一路往下,回家,灌一瓢凉水,抽一根草烟,提了勾锄,戴了草帽,出门,右拐,再往下,又一次来到杜鹃门前。他喊,杜鹃。里面应,哎。他说送花来啦。里面再应,哎!声音又脆又甜,像咬开一颗红色的大枣。杂种将花斜倚墙边,头也不回,奔向山脚的土地。中午回来,花早已不见,一只慵懒的打着呼噜的花猫取代了花的位置。
杂种脚下一滑,咧开嘴,笑了。
那也许是世界上最大的村子。
村子大,并非因为人多,而是因为疏散。村子散落山脚,形成北斗七星形状,第一颗星距离最后一颗,足足三十里之遥。每一颗星星里大约只藏了三五户人家,多土屋土墙,男人多驼背,女人多粗短,孩子多拖着鼻涕,院子里多栽着山楂树或者柿树,屋前多跑着一群鸡或者几只鹅。只有杂种和杜鹃例外。他们的屋子悬在山腰而非倚在山脚,他们的院子里没有柿树,屋前无鸡无鹅。
也曾有人动员杂种搬家——去山脚垒一个鸡窝般的土屋,用不了多长时间。但杂种偏不。草屋是父亲留给他的,为什么要再垒一个呢?何况还有满山的杜鹃花、桐油花、马樱花、山凡花……披红挂绿的小蛇、趾高气昂的蝎子、来去无踪的山雀、睡在石缝间的青蛙……蓝天、白云、酽紫的雾气、雨后的彩虹……为什么要搬家呢?
轿车在围墙外泊了两天,这说明男人和女人在宅院里呆了两天。两天里杂种没见他们走出宅院一步,更没见哪怕一丝炊烟从宅院上方飘起。这让杂种怀疑他们真是神仙,不食人间烟火,只靠行善度日。他们驾着五彩祥云而来,又将祥云化妆成轿车,将皱纹化妆成额前乱发,将胡子化妆成领带和披巾。宅院也并非真的宅院,那不过是一块石头,一棵树,一个蛇蜕或者一粒砂子。有几个瞬间,杂种对他的判断深信不疑,然当他再一次站到围墙前,当手指再一次划过那些白色的石头,他所感受到的,是无比真实的坚硬、平滑和温润。轿车已经不见,杂种走到轿车的位置,趴下,狗般深嗅着潮湿的地面——他闻到松油的淡淡香气。
整整一个多月,杂种再没有遇见他们。天气一点点热起来,无花果树挂满指甲大小的果实,栗树将枝桠伸得又高又远。每天杂种都会为杜鹃带回一束山花,他将山花放到门口,喊,杜鹃!里面应,哎。杂种便转身离开。两个人的日子如同与世无争的草蔓,贴紧地皮,一点一点往前,爬,爬,一片一片长出叶子,爬,爬,待秋天,待冬天,静静死去,不留痕迹。
杂种喜欢这样的生活。甚至,有时候,很多时候,很多很多时候,他认为他和杜鹃就是大山里的神仙。只有神仙才会无缘无故高兴,发笑,采一把山花,从一块石头蹦上另一块石头,唱歌,睡懒觉,用一根狗尾草轻扫耳根,晒太阳,胡思乱想,足不出户。神仙什么都有。神仙什么都没有。
他和杜鹃——神仙;男人和女人——凡人。杂种乐了。
再一次见到男人,杂种正坐在屋前的石墩上喝水。石墩共两个,大小如石碾,形状如腰鼓,他费了很大劲才将它们从山腰滚下来。两个石墩是建造宅院的废弃品,杂种问一个胖乎乎的戴着眼镜的工头,还要吗?工头便拨了一个电话,然后冲杂种摆摆手说,拿走吧!石墩于是成为杂种的财产。没事时杂种喜欢研究他的石墩,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将两个雕刻精美的石墩丢弃的理由。
杂种站起来,冲男人招了招手,车子却并未停下。杂种想他们没看见他吧?他们没看见他,这不足为怪。城里人看惯高楼大厦,看惯红灯绿酒,看惯喷泉和雕塑,看惯大酒店和取款机,就不会看到另外一些东西,比如石头,树,沟渠,狗……也许男人将他也误当成另外的东西,比如石头,树,沟渠,狗……
杂种刚想坐下,车子却停下来。男人探出脑袋,说,杂种,上山吗?
杂种说,刚下来。
男人说,捎你一段?
杂种说,刚下来嘛。
车子就动起来,吭哧吭哧,吭哧吭哧,就像老迈的甲虫。突然杂种想到那瓶酒——几天前他去村里看喜,提了那瓶酒,那户人家一看,说,妈啊这酒最少值五百!这可吓坏了杂种,忙捂了酒,说什么也不让喝。杂种提酒回来,抱着酒瓶,看个没完没了。酒瓶纯白瓷,颜色和质地与砌成围墙的石头极为相似,杂种想如果能有一千个这样的瓶子,他就可以给杜鹃盖两间白瓷房。喜欢唱歌的杜鹃夜里用一根筷子击墙伴奏,叮叮叮,当当当,叮叮叮叮当当当,配上她百灵般的嗓子,绝对好听。
杂种抱着酒瓶,就像抱着一个婴儿或者炸弹。他紧跟浅浅的车辙,拘谨地敲响紧闭的大门。男人穿了睡袍过来开门,身后秋千上,荡着同样穿了睡袍的女人。女人的睡袍又宽又大,女人就像一只蚕蛹身披了空空荡荡的柔软的粉红色的茧——那茧却并不严密,当秋千荡起,当睡衣滑动,女人修长白皙的两腿便会在阳光里羞涩地闪现。那是白瓷般的两腿,泛着光,流动着韶彩,淡蓝色的血管若隐若现。杂种强迫自己不去看她,然他的余光还是将她温柔并且粗鲁地抚摸。
杂种开始深刻地讨厌自己。
想喝点?男人纳闷地盯着杂种怀里的酒。
不是。杂种咽一口唾沫,是酒太贵……搭了把手,不用这么客气……没想到这么贵……喝这样的酒,好比跟阎王爷碰杯……
阎王爷?
你没听懂。你误会了。我是说酒太贵。那就,喝点?杂种语无伦次,早忘记他的目的。
杂种坐到石凳上,不敢说话也不敢乱动。男人吩咐女人弄几个菜,女人应一声,轻移莲步,拘谨慌乱的杂种闻到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会儿女人出来,将一个菜摆上石桌。杂种扇扇鼻子。一会儿女人再出来,再将一个菜摆上石桌。杂种再扇扇鼻子。女人出来四次,四个菜便弄好了。女人仍然穿着睡袍,只是睡袍外面外出一个葵花形状的围裙。女人回秋千上坐下,脚尖轻巧地一点,秋千荡起。
过来坐一会儿。男人扭头喊她。
不了。声音从风中传来,又软又甜,就像深秋的柿子,就像马缨花。
四个菜全是切片拼盘的香肠。男人抱歉地笑笑,说,咱俩将就点。他抓了酒瓶往玻璃杯里倒酒,想了想,又进屋,取出两个纸杯。纸杯卫生,他说,酒杯我和铃兰用过了,怕你嫌。
杂种大度地笑笑。他并不计较男人的伎俩。
这条路,要不要修一下?男人突然对杂种说,铺成沥青,再加加宽。我出钱,也算为乡亲们做点事情。你知道,下过雨,车子很难爬上来。
你可以喊我。杂种只喝酒,不吃香肠。
冬天呢?赶上雪,你也推不动……
毕竟是好酒,打个嗝都能香昏头。杂种一连干掉三杯,太阳就变成紫色,男人就变成两个。秋千却静止了,女人的睡袍依然飘摇。杂种看男人站起来,轻轻荡起秋千,女人便发出一串脆笑。咱们得快一点儿,男人看看手表,又看看杂种,我想去趟镇上,谈谈修路的事情。
这实在大煞风景。那时杂种不管修不修路,只想将那瓶酒喝光。可是男人很快将车子发动,然后冲仍然赖在院子里的杂种说,捎你一段?
杂种站起来,头重脚轻地往外走。经过那口井时,他的手指非常隐蔽地在井栏上顺势一抹。他感觉到女人无比温润无比柔软无比滚烫无比冰凉的腿上肌肤。
他幸福得浑身颤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