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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呓★锐评 |
“临时性强奸”引爆网络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活了这么大头一次听说,它既非法律术语,词典上也查不到,但是这个词语确确实是出现了,而且当事法院还将其写进判决书。随着这个词语的出现,网友们又衍生出诸如“临时性被自杀”“临时性受贿”等“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更是网友抗议权力滥用的娱乐性表达。
“临时性强奸”:挑战公众智商?浙江有关部门又想出名了,他们以为自己是有关部门,就可以肆意忘形,殊不知,有一种叫做网络的工具还算有些正义,能够及时的把内幕公布于众。浙江有关部门用谁都不懂的词汇来忽悠公众,不仅藐视了体制内的监督机制,而且与罪刑法定原则完全背道而驰,只会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变成一纸空文。
【新闻回放】
短短四天,“临时性强奸”一词频频出现于各大网络论坛,成为继“躲猫猫”、“俯卧撑”“70码”等之后又一网络流行语。四天来,在众网友的推波助澜下,“临时性强奸”一词又不断衍生出诸如“临时性灌下水”、“临时性上下厕所”等“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有网友预言“临时性强奸”将成为2009年第一网络流行语。
“临时性强奸”来历
据浙江在线10月29日报道,今年6月10日晚,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知法犯法,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四川新闻网麻辣论坛、华声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时间,点击数十万,网站论坛争相转载,网友积极跟帖。网友更是在人民网等论坛社区展开激烈讨论,“临时性强奸”遂成为网络热门词。
在质疑声中受关注
网友“辽河鱼”在帖子中说,搜遍了网络,也没找到“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来源和条款依据。“临时”即是非正式的和短时间的行为,难道强奸犯罪还有“非正式”和时间的长短之分?这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应是个新名词,可以为我国的司法界又填补了一项创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贺。
在调侃声中蹿红
从最初的质疑,网友的声音逐渐演变成调侃。“临时性顶一下”、“临时性路过”、“临时性包二奶”、“临时性不发表意见”、“临时性的灌下水”……网友们在各大论坛发挥自己的奇思妙想对“临时性强奸”进行新的诠释。更有网友将这一词的用法进一步扩展,创造出“临时性结婚,谢绝负责”、“临时性恋爱,谢绝长相廝守”、“临时性离婚,谢绝分财产”等新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