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立交的乞丐很多,每天我开车经过这里,车窗边都会有乞丐乞讨,加上红灯又长,我已经看烦了。乞丐有年老的、有抱婴的、有打扮整齐的15、6岁少年,背个书包说自己没钱读书的,还有残疾的、烧伤的、断肢的、林林种种。开始的时候我还给个一元两元的,后来是看着老的、小的实在可怜,恰巧车上又有些面包、饼干之类的就给他们。再后来我麻木了,这些乞丐天天来,定期换茬,把我最后的一点同情心也磨灭了。
一天又经过这里,天气很热,挂出了红色高温预警,立交上的乞丐不多,一个残疾的成年人讨过以后,来了一个7、8岁的男孩,和我儿子一般大。他走近我的车窗,摊开手来。我不耐烦地挥一挥手,示意他走开。男孩并没有走,反而伸出手指往我车里一指。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原来他指着我车里汽水架上的一瓶水。这瓶水是我喝过的,只剩下一两口了。我有些诧异,拿起水瓶向他摇了摇,意思是:就这么一口水了,你真要?男孩看见我举起瓶子,坚决地点点头。我按下车窗,把水瓶递了出去,心里一下子软了。这么热的天,孩子肯定是在户外太久了,怪渴的。我连忙看看车里是否还有水,可惜没有了,都在尾箱里。车尾箱的保温袋里还有好些冰冻的宝矿力,是准备给儿子练球时喝的,此刻,我真想下车取来给这孩子喝!
绿灯亮了,车徐徐开动,眼尾的余光看见那小男孩走到阴凉的地方喝水,还舍不得一口喝完呢。我的心开始感慨起来,两个同龄的男孩,命运是如何不同啊!我的孩子读着很好的学校,每天汽车接送;课余打打高尔夫,进出的都是高级会所,外出比赛不是开车送去就是坐飞机,何尝有机会体味这一口讨来的水啊!眼前的小乞丐,不要说其他了,书是没有得读了,就是一口水,还要在烈日下讨啊!不过,想想这小家伙也很有骨气啊,大热的天,讨了一口水就走了,自始至终没有一点乞求的意思,不失尊严,算是我遇到的最特别的小乞丐。
孩子是无法安排自己的命运的,但是尊严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我在美国也见过一些乞丐,他们穿着西装,干干净净地站在路口,胸前的一块大牌子写着:
I just want a cup of beer!
有点可笑,但绝不失尊严。作为一个孩子,做到了自己想做的事而又不失尊严,我想,他们获得的快感是一样的,与身份、地位无关吧。
我当天就把这事告诉了儿子,但我忘了是怎么跟他说的。很久以后我们谈论起尊严这个话题,儿子说:“你以前说过,就算施舍给乞丐也要顾及他的尊严。”
听了儿子的话,我很感动,也很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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