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咨询,这个官司到底要不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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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不得不回老家联系律师,并配合律师收集材料。律师跟我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在肖像权这一块并没有很明确的条款与赔付,这个官司不一定好打,最好与对方协商解决。”我并非法律专业,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咱们国家的法律在这一块是有缺陷的。借下来律师在8月给该报社发了律师函。律师函寄过去,半个月依然没有消息,当我电话过去问他们,他们说没有收到,我又非经周折去查快递和签收人,这样他们终于说收到了。过了几天我接到他们领导的电话,说他也咨询他们报社的律师了,很多名人肖像权官司表面上都是索赔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但是其实正真给到那些人手上的只有仅仅几千元。我这就搞不懂了,难道法律是用来吃干饭的吗?难道我们国家的法律会不健全到这种地步?我始终不相信。最后他们答应只给几千元赔偿,其实这个赔偿就连支付我来回折腾和请律师的费用都不够,更别谈和我现在拍广告和代言的费用相去甚远。
但是这还是主要的问题,问题在于这是一种强制性要求,是处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下的。例如我接到某个广告和代言,如果价格不合理,我可以不接,这是我的权利。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那么以后就会演变成,一些厂家媒体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随便用你的肖像,而后想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这远远比之前和你洽谈要划算得多,因为本来法律对这块也是有缺陷的,这其实是强制性的剥夺了人的某种权利。
我是一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之前追讨稿费,现在我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去维护大家的权利。所以我希望向大家征求建议,求的支持。我知道倘若去打这个官司,我会耗时耗力又耗钱,而且不一定能获胜,不一定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是还能有什么其他解决办法呢,我不想委曲求全,我希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告诉大家懂得维权,帮助我国法律的健全,执法的合理。因为我始终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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