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语录——胡子
(2008-07-03 04: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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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胡须杂谈生活趣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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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不是说土匪,是体毛。
在家呆了一个月,留了胡子。老婆说“留胡不留须”,持反对意见,其实胡子是男人的专利,它是雄性的象征。世界上仅两种人没有胡子,一是女人;二是阉人。
想起一则笑话:一人问:“世上什么最锋利?”答:“男人的胡子。”“为什么?”“男人的脸皮那么厚,它都能破皮而出,岂不最锋利?”胡子的生命力比野草还顽强,就算你把它斩草除根,它依旧倔强的再生。既然昭示了男人的脸皮厚,就怨不得男人对待胡子的态度蛮横了,那是见之必拔,露头即刮。
留了一个月,今天本想修剪一下,谁知越剪越觉得奇怪,最后决定还是全部剔掉。
现在嘴上没毛,看着还真有点不适应了……
古希腊人说,“蓄须长虱不长脑”,这话在今天来看,没有什么道理,但胡须这玩意儿,留多了确实影响吃饭。剃须,也许能让男人离猿猴更远些。然而,有时却不得不留起胡须,借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否则会失去人们的尊重,甚至危及自己的社会地位。记得小时候家乡有规矩,以胡须确认辈分。不管年龄大小,只要儿子结婚或女儿出嫁后,就要留起上唇的胡须,也就是“髭”,不可全部刮净;有了孙子或孙女后,就要留起下唇的胡须,也就是“粜”;待到儿子留了“粜”,自己就得留起屈居在下巴上的“襞”。常有大大咧咧之人不循规蹈矩,惹来烦恼。
胡子浓密总觉麻烦,稀疏又心怀不安,长了吃饭碍事儿,短了女人的嫩皮又经不起扎。男人对于胡须,就如女人对于头发,总想变着法子折腾,弄点儿名堂出来。
女人说,胡子刮得越干净的,越适合做丈夫;胡子留得越邋遢的,越适合做情人。当今男人既想做丈夫,又想做情人,故,胡子的去留实难抉择。
《乌托邦》的作者托马斯·摩尔死到临头,尚念念不忘自己的胡子,在被砍头时说:“我的胡子没有犯罪,请勿切断我的胡子。”堪称胡须史上的极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