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志愿者组织是与国际接轨
(2010-12-07 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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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政府资助接轨杂谈 |
□岳建国
对于河南省已经注册的200万名志愿者来说,今年的国际志愿者日(每年的12月4日)是个更加高兴的节日——过去,由于志愿者组织没有经费来源,学雷锋做好事常常需要自己贴钱。前天,一千名河南志愿者者齐聚省人民大会堂,被河南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省文明办、团省委表彰的30个“河南省民间志愿服务团队之星”,首批获得了总额15万元(每个团队获5千元)的活动经费。
“志愿者”这三个字,在经过了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活动的洗礼后,在国人的心中已变得闪闪发光。一年来,我省200万志愿者也满腔热情地用自己的博大爱心和专业知识,在许多重大活动及帮助弱势群体和许多社会服务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而“30个‘河南省民间志愿服务团队之星’获得政府财政拨给的服务经费这一消息,不但是对他们最好的感谢和鼓励,而且让志愿者服务机制更加完善,更具活力。
志愿者服务是一种与雷锋精神并不完全相同的现代服务理念。比如,为了方便志愿者能在自己闲暇时为他人提供服务,为了让急需志愿者服务的人能最快地找到志愿者,志愿者不能总是像雷锋那样无声无息地单独行动,必须具有统一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这样,不但要有少量专职的服务人员,在开展某些重大活动时,还需要租用交通工具和其他器械。对此,单靠志愿者自己贴钱或民间赞助是不行的,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不但体现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且是一种以最小成本完成巨大公益事业的最佳投资。
我们知道,许多公益事业政府不但做不好,而且根本就做不了,即使花很多钱勉强做了,其效率和效果也很难令人满意。比如汶川地震发生后,马上需要几万个具有奉献精神和各类专业知识的服务大军,这时候,政府的反应再快也比不过志愿者服务组织。所以,如果政府能投入一定的经费帮助各个服务团体设立固定的机构和办公场所,让他们有能力去开展必须花钱的服务活动,就能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就能帮助政府做更多的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同时还能提高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其实,政府资助志愿者组织的做法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是很普遍的。
据悉,我省首批志愿者将以“中国志愿者”的身份外派苏丹,开始启动海外服务计划。为此根据相关规定和国际通用规则,援外志愿者可享受晋职晋级不受影响、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和晋升等相关待遇。这表明我国的志愿者服务机制正逐渐与世界接轨,也在遵循“志愿行动可以不赢利、可以无偿但不可以让志愿者吃亏”这个理念。根据这个理念,我们期望政府的财政拨款逐渐覆盖所有的志愿者团体,也期望志愿者团体能像濮阳市恩来爱心协会那样,利用“时间银行”这种机制在志愿者之间开展互助性服务,使志愿者这种社会服务产生更大的规模效应和持续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