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热力公司告别“空中服务”
(2010-11-07 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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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物业公司用户签订合同杂谈 |
热力公司是一家企业,长期以来,消费者购买了其出售的商品(暖气)后,热力公司不与处在终端的消费者见面,不与消费者签订售后服务合同,而是和与热力公司毫无隶属关系的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这种做法非常奇怪,就像机场的导航员,只会提供“空中服务”,如果哪家家电企业也用这样的办法出售产品,那绝对早就倒闭了。
那么,热力公司为啥要这样做?因为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节约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能赚取更多利润,二是可以避免与暖气消费者发生纠纷——没有合同的约束,提供的暖气哪怕是冷气,消费者也无法依法维权!至于这种做法能给本来就处于强势地位的物业公司带来多少乱收费和施展淫威的便利,他们一概不管。这虽是一个“霸王规则”,但却长期强加在消费者身上,因为他们是国有垄断性企业,没有其他企业参与竞争,只要不想冬季受冻,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
令人欣慰的是,热力公司下决心改变这种做法了。无论是出自公众的不满、对政府形象的维护还是企业的自觉,我们都愿意相信,他们终于明白热力公司不是自己的企业,而是国有企业,其投资者是全体纳税人,每个市民都是热力公司的股东;他们终于明白,当初之所以用行政垄断的办法设立供热企业,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省钱,更不是为了剥夺消费者的博弈权,而是为了提供比处于竞争之中的供热企业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理念变了,改革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甚至是一个技术问题了——只要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就可防止雁过拔毛,就会减少矛盾,提高服务质量。
热力公司主动告别“空中服务”,与终端用户直接签订合同,这是一个进步,但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比如可以节约能源、让收费更加公平的“一户一表”问题,公众盼望了许多年,但现在刚刚交付用户的新房子,仍然没有安装暖气表,希望供热企业再接再厉,早日实施“一户一表”工程,让暖气既暖身体,也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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