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建国
北大“校长推荐制”引发的热议尚未退去,四川大学12月12日又大胆推出重量级改革——支持各中学校长推荐“奇才”、“偏才”、“怪才”。四川大学决定:对于分数未上线的考生,如果专业能力经测试出类拔萃,将报教育部批准后破格录取。此举在国内高校中尚属首例。但记者走访成都市一些重点中学,校长们都表示无人可荐,推荐名单一时难产。(见12月13日《重庆晚报》)
读完整篇报道,发现这些校长们“无人可荐”的理由有下列几种:一是川大要求的“偏才”、“怪才”标准还不清楚;二是“偏才”、“怪才”可遇不可求,如果没有就不必强求;三是“怪才”早已被扼杀。“一名学生从小到大,从家长到老师都是将他的学习成绩看作第一位,即使有点‘偏才’、‘怪才’的天分也早就被扼杀了”;四是认为“偏才”、“怪才”应建立在全面发展之上,学校不必去追求那些发展失衡的“偏才”、“怪才”。
这些理由很难说有多少道理。“奇才”、“偏才”、“怪才”是通俗易懂的说法,以往说时我们没有异议,一旦到推荐时怎么就犯糊涂了呢?这么大年纪的孩子中,不可能有耀眼的明星式的“奇才”、“偏才”,只要和其他孩子相比,他们在某类专业上特长更明显就行了,这样的孩子真的挑不出来吗?“‘怪才’早已被扼杀”这个理由虽有一定道理,但也过于绝对,实现应试教育半个世纪了,“偏才”、“怪才”现象至今不是仍然存在吗?一个学校几百上千人,难道一个都没有?至于“学校不必去追求那些发展失衡的‘偏才’、‘怪才’”这一条,恐怕才是校长们真实的“理由”吧!
但笔者认为,这些校长们“无人可荐”的真正原因或者说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失去“集体研究”这个保护伞之后,不得不独自面对公众对自己本人的直接监督,他们没有经验、没有自信也没有胆量独自承担推荐的后果。
以往,高中向最好的高校推荐“保送生”时,高校并不要求校长本人签字推荐,于是,不少校长们就会打着“集体研究”的幌子进行实质上的校长推荐,在这种情况下,校长们绝对不会因“无人可荐”而放弃推荐,因为即使推荐得不公平甚至受到公众的质疑,他也不害怕,他可以用“集体研究”这个理由为自己开脱。可是,川大明白地授权给校长,并让他签上自己的名字,在“怪才”不以分数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情况下,一旦推荐得不准确、不公平,监督的矛头就直接对准他了,他没有推卸责任的借口了。要说,他只要努力发现、公平推荐就可以了,可是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心里没有底,于是就犹豫不决,并用上述所谓的理由作掩护。
川大的这一大胆改革最终如何我们目前还看不清楚,但我们却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权力一旦和责任直接、明白地挂钩,决策过程一旦彻底公开,权力就变得谨慎起来”,这一点,对于我们如何限制权力的滥用,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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