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员:权钱联盟的人肉盾牌
(2009-07-29 23: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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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员辞职人肉盾牌平等杂谈 |
□岳建国
7月15日,重庆綦江县自虹桥垮塌之后,再次面临安监失控的局面,该县石壕镇26名安监员集体向县政府提出辞职,其理由是待遇低、任务重、压力大。透过他们不平的情绪却反映出更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中包括有企业出现安全事故后,安监员成为囚犯,而企业法人却未受刑;该镇安监员有近一半为55岁临时工,不能进行安全管理;该镇煤矿安监员没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收入不高,升迁无望。(见7月29日《新京报》)
在金融危机还没过去、就业普遍艰难的时刻,他们为啥选择辞职?我的看法是,目前在生产事故易发企业或者政府监管部门担任安监员工作的职工,绝大多数都没有独立的安全监督权,更没有与此工作重要性相匹配的收入待遇,从实际功能上看,他们只不过是权钱联盟保护自己非法利益的人肉盾牌而已。
首先,他们是保护“地上企业主”和“地下企业主”获取暴利的源头的人肉盾牌,即通过他们防止企业因发现安全隐患而停产。安监员对于避免生产事故的重要性,企业主如果不是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他们却偏偏挑选那些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或即将退休的老人充当安监员!这看似很荒唐,但却符合企业主自己的逻辑,因为只有这样的安监员,才不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才不会及时提出停产整顿的建议。虽然这样的安监员还不如没有,还不如让矿工们凭借自己的经验和预感避免或者逃避险情,但企业主们的逻辑是,有了安监员,职工们就不能自己作主,职工们在生产事故中死了,无非是赔几个小钱而已,与不停产获得的暴利相比,那简直不值得一提。
其次,他们是保护已经进入企业主腰包里的那些暴利的人肉盾牌。你看,作安监员的近一半人是临时工,为啥?因为临时工在企业内比正式工地位更低,他的存留只是企业主的一句话而已,他压根就没有奢望拥有独立的安监权。我们知道,即使是正式员工担任的安检员,他都没有独立安监权,领导不采纳自己建议他也只能束手无策,所以,由临时工做安监员,就不会对企业主的任何决策产生任何的影响,企业主为了暴利的无限性而不购买必须的、起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在这方面投入必要的技术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临时工也只能安于现状,听天由命,既然说也白说,还不如不说暂时保住饭碗。
其三,一旦发生矿难等人为的生产事故,这些人肉盾牌还要充当替罪羊的角色,以保障企业主们不被追究责任。按照重庆市的规定,企业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就要追究行政一把手和安监人员的责任,或降级减薪,或免职法办。但现实却不是这样,只有安监人员被法办,鲜有行政一把手被法办。有人会说,安监员可以据理申辩啊!是啊,按理是这样,可是,问责方或者司法部门如果认可了他的申辩理由,那么,其责任不就全推到企业主身上了吗?那企业主乐意吗?从媒体披露出来的众多内幕看,不少企业主都在当地问责机制的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司法部门及重要官员中拥有保护伞,其目的就是要在矿难发生时帮他逃脱责任,你把问责的矛头主要对准他,他岂不觉得“冤枉”?如果他因而恼怒如同把收了他贿赂的保护伞揭露出来,那还了得?所以,安监员的申辩难以得到问责机制的采纳。因此相反,向安监员问责则好处多多,尤其是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但给了上头一个交代,让公众产生“从重处理、严惩不殆”的幻觉,还能获得秉公执法、铁面无私的政绩呢!
可见,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做那些权钱联盟的人肉盾牌,安监员选择辞职就是最好的选择。其实这种现象并不孤立,比如城管部门,明明是上司纵容下属们殴打摊贩,一旦出了人命,往往是拿直接打人的“临时工”开刀;比如在法院内,明明是领导层甚至是个别领导拍板的判决,可一旦成了冤案,审理该案的法官就成为问责的主要对象。原因究竟在哪里呢?就在于人与人之间身份上的不平等。比如同在煤矿上班,有的人可以通吃人事、财政权力,可以随便诱发决策失误甚至重大生产事故,但他却总是不承担责任;比如有的人没有任何人事权和财政权,根本没有条件和能力制造和避免决策失误或重大安全事故,但却不得不“通吃”主要责任。如果我们什么时间解决了这个问题,“人肉盾牌”现象才会逐渐消失,当然,各行各业发生的“人祸”才有可能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