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新闻监督护照”的记者只能“偷渡监督”?
(2009-04-15 1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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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监督护照记者偷渡监督杂谈 |
□岳建国
据4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了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今后,这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在全省法院系统采访时,将享有更大的便利。
我 们几乎天天都在阅读非常奇怪的新闻,这一则亦不例外。该法院劳心劳力、精挑细选媒体记者,惟一的理由应该是希望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本系统发生有价值的新闻 时没有任何记者现场采访,耽误了公众的知情权。可我们的经验是,只要法院系统发生了有价值的新闻,即使法院不邀请,记者们也往往是不请自到,甚至是一拨接 着一拨啊!这太不符合逻辑了,所以笔者只能这样猜测:颁发新闻监督护照,是为了在新闻发生时具有这样的借口:已经有不少记者来采访了,其他的就不要来采访 了,至于被采访部门配合不配合,我们就管不着了!
其次是,该法院在做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要把过去的被动防范记者转换为主动防范记者, 把自己信得过的媒体和记者变成自己的门客,然后投入感情,提供“方便”和“协助”,然后制定一些没有具体操作规范、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的框框对他们 进行限制,比如“保守国家秘密”,就将相当一部分监督领域搞成了禁区;比如“正确引导舆论”、“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基本上就把这些记者采 写有价值的批评报道的权力剥夺了。到了法院认为万无一失的时候,就让这些记者担当大任了!
该法院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在自己的国土上, 给一部分记者颁发“新闻监督护照”,同时让更多的媒体和记者不得不使用“偷渡”这种失去“合法性”、充满更多艰险、付出更大代价的采访方式,在这种情况 下,如果想对他们进行堵、围、骗、拖、甚至打骂等,也就更加方便、理直气壮了!如果这样的局面真的出现,那么,一个“有‘护照’的记者不敢或者不想监督、 ‘偷渡’的记者急于监督但无法监督的“大好局面”就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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