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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愤怒城市”是被时代的民意跺跺脚

(2011-01-17 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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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国网民票选2010年最愤怒城市,希望通过评选让丑陋无处可逃,结果我爸是李刚而引起全国关注的河北保定市夺冠!榜上有名的还有暴力强拆诱发自焚的宜黄、富士康3连跳发生地深圳、将小姐游街的东莞、发生药家鑫撞后杀人案的西安、使用智障工人的新疆托克逊等。(1月17日中国新闻网)

 

这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评选,2009年就搞过一届。最初是因为官方媒体推出了最幸福城市,而有些网民感觉并不满意,似乎被幸福了,所以反其道而行之,在网上票选最愤怒城市”——希望唱反调,让城市更美好。用网民的话说,当人感到愤怒时,都会跺跺脚,希望在官方媒体选出最幸福城市的同时,也有渠道让那些令人气得跺脚的城市曝光。2009年当选最幸福城市的杭州,就因为还发生了欺实马飙车案也同时入选最愤怒城市,诚可谓“同一个城市,不同的表述”。

 

到底该怎么看待?当选城市的官员一定感到委屈,凭什么因为一件事儿甚至一个人,就把一个城市套上最愤怒的标签?一个我爸是李刚,就意味着保定市几百万人民都甚是不堪?一个药家鑫做出了疯狂选择,怎能说一座古城就充满了丑陋?面对这样的评选结果,委屈其实大可不必,恐怕也没有谁会把一个丑闻,理解成一个城市的全然面貌。这就如同绝不是一个城市当选了最幸福城市,那里就什么丑恶的东西都没有了。这样的评选,只是表达了一种民意情绪罢了。

 

实际上,国外也有类似评选。伦敦就曾当选为英国2009年最愤怒的城市,英国甚至有专门的愤怒管理协会,引导民众对于犯罪、暴力、沮丧等问题表达态度,用愤怒管理协会会长费舍尔的话说,这些都起因于我们的文化造成民众无法表达或处理情绪,特别是愤怒——愤怒的榜单,未尝不是一个表达愤怒的情绪出口。

 

在中国其实逻辑也是也一样的。感到幸福了,大家要拍拍手;感到愤怒了,大家也能跺跺脚,这才是正常的表达。既然很多人认为最幸福城市常常是一种被代表,被幸福,不满足于被时代,以网民汇聚的办法追求公平与正义,进而产生在感受上的观点撞击,这有什么不好呢?痛并快乐着本就是生活的常态,如果我们换一种态度来看待,就会发现最愤怒城市背后的网民价值追求,与追求幸福的标准是一脉相承的——宜黄让人愤怒,是因为没解决百姓生命重要还是官员政绩重要的逻辑;深圳富士康13跳让人愤怒,是因为血汗工厂仍然要骚扰我们的神经;东莞把小姐游街示众让人愤怒,是执法者漠视人权多年得不到纠正……

 

幸福的感觉是相似的,愤怒却各有各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最愤怒城市理解成网络时代的民意跺跺脚,比起面对“被幸福”的麻木与沉默,这种表达显得尤其可爱,有这样的公民,官方也应该感到庆幸。那些不幸上榜的城市管理者不必对入选愤怒而愤怒,最重要的是从这种貌似恶搞的形式中,读懂另一种民声——唯有拍手的拍手,跺脚的跺脚,想拍手的拍手,想跺脚的跺脚,我们才能说这个社会是舒展的、不扭曲的、有高度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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