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敌对势力办”暴露某些官员“仇民思维”
(2010-07-19 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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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是我们以往界定矛盾性质的一种划分方法,本以为早已归入了故纸堆,没想到近日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的一本“局长日记”却勾起了大家的回忆。在这本“局长日记”中清楚地记录:当地一位副区长在大会上公然声称,对待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7月18日《华商报》)
为了拆迁补偿奔波多年无果的一些“上访户”直到看到这本日记才恍然大悟,自己作为没有很好补偿的被拆迁户何以长期求助无门——既然是敌对关系,并且已经成为一种“势力”,怎么会让你们维权的“阴谋”得逞?这样一种“定性”很荒唐吗?我觉得一点也不荒唐,还很真实——有多少官员虽然不是这么说的,其实就是这么做的?什么“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什么即便你把自己点着了焚烧或者躺倒推土机之下也不能向你让步,什么谁敢上访就抓回来送进精神病院或者关进党校柴房……不都是“按敌对势力”认知基础上的一种“办”法吗?
“按敌对势力办”——这是一个让人恍若隔世的说法,却是一种不断真实上演的做法。堂堂副区长能够公然在大会上向下属如此要求,堂堂副局长能够认真地把如此“重要指示”记录到日记里去,足见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多么“反动”、对人民多么没心没肺的一句话。而这么无情表述在官场的流传,足以暴露出某些官员骨子里那种“仇民”思维。这几年总听说有人批评老百姓的“仇官思维”“仇富思维”,实际上在这两“仇”的对立面,何尝不站立着“仇民思维”“仇穷思维”?某种程度上说,“仇民”的思维更可怕,因为“仇”的主体掌握着强大的权力,它将导致一系列的损民、坑民、害民、掠民、残民行为,这也成为很多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导火索。
简单的批评官员没有良心,似乎有些乏力与单薄。造成这种“仇民思维”、“敌我矛盾”,实际上有强烈的现实原因。一方面,我们倡导各级官员要怀揣一颗爱民、敬民、为民之心掌权执政,另一方面又用一些简单的指标来管理官员,比如说把是否有群众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作为考核官员的重要指标,只要有一个进京上访的就“一票否决”,这倒逼着地方政府把虚假层面的“维稳”当做头等大事,投入大量经费,派出大量人力,为的就是截访、堵访,用人民币和强权把矛盾“摁”下来,就是不肯踏踏实实解决问题。而对于“不配合”的群众自然头疼不已,甚至不惜作为“敌对势力”加以打击——把谁谁“办了”,这是多么江湖又很专政的一个字眼?
何谓敌对势力?就是与自己为敌暨势不两立的群体。在这份“房产局长日记”中,可以佐证“按敌对势力办”的仇民思维的话大量存在。比如当地政府召开拆迁维稳会议,“书记传达市里对维稳工作要求高,拆迁户密谋上京,我们必须踏死”;而一位赵书记的讲话则称,“他们只是少数,我们有盛大的物质基础和政法机构,全力以赴不容许再有拆迁户上访”“法制办对达不到违法的拆迁户,办学习班”——“必须踏死”“盛大的政法机构”“办学习班”……在这样一些表述的字里行间,让人看到的分明是一种对付“刁民”的架势,为此不惜发明了“五招三十六法”,也足以侧证,长官们可不光只是说说,人家是实打实地在按“敌对势力”认真地“办”。
日记今日曝光,老百姓只表达了两个字——寒心。或许有人期待,《局长日记》记载的多是七八年前的状况,日记里的主人公,那些领导干部们升的升、退的退,早已物是人非,今日该早从“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了吧?种种迹象表明,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在“经营城市”与“维稳第一”形成的碰撞当中,各种打着维稳旗号报复、打击上访群众的悲剧仍在不断上演,“拆迁先补偿”等一些更尊重民权民利的做法仍停留于文字表述。别把“按敌对势力办”当成笑话,那些残酷的现实让人欲哭无泪,如何让官民关系真的融洽为鱼水关系,而不是油水关系、油火关系;如何消除某些官员骨子里的“仇民情绪”,建构一种敬民、畏民从而为民的感情,已经成为社会矛盾多发的当下急需解决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