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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找杀手!太恨城管当如何?

(2009-04-20 1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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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5万元悬赏金马城管队员的一条人命,并以50万元高价悬赏城管队长的命。”这是云南昆明一家餐馆老板丛先生发在百度昆明贴吧上的帖子内容,帖中称4月14日一二十名金马街道办事处的城管队员收其店内东西,因一柜子中有报纸包裹的5800元钱而上前索要,却遭到城管队员一阵暴打。他才想到上网找个杀手,却以“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之罪名,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4月19日《春城晚报》)

     当今之世,天下恨城管者,多矣。依心理科学,凡愤恨之情,均须有所归途。放眼审视于天下城管面前“饱受不平对待”之人,所谓恨恨之情出口,无外乎几种:一曰忍耐,发挥国人千百年来积攒的忍气吞声功夫,自认倒霉,引阿Q为同道努力说服自己;二曰自戕,本为老实之人,却生性倔强,诸般努力也说服不了自己,越想越怒,终引刀自伤或服下毒药,以求于阎王之处怒争不平;三曰伤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磨刀霍霍向“仇人”,伤者有之,亡者有之,终归皆是两方悲剧。

     回望几年之来民众与城管“碰撞”之消息,发展到极端似乎总难脱此几种归途。今日昆明此位丛老板,不管是以网络抒发愤懑,还是征集杀手报复未遂,落了个拘留下场,亦同样难脱“悲剧”窠臼。在一个“城管管城”的当下,城管以其公权背景表现为强势,就如同民众以其独立个体的身份必然表现为弱势一样,均显而易见。依照常识,强弱相碰,占下风者必为“弱势”,受气并心生愤怒怨恨之情者,也必为“弱势”。既是如此,“弱势”愤恨之后该如何呢?难道注定要走向悲剧?

     以现代公民社会之精神,鼓励大家都“忍”功第一,狠学阿Q,显然有悖公民权利之彰显;以现代法治社会之精神,鼓励大家都以暴制暴,以血还血以眼还眼,显然有悖文明社会之方向。唯一当选动作,则是寻求体制内权利诉求通道,以“申诉——调查——严惩”之路径,讨求“说法”,以当事发飙城管之或检讨或处罚或开除,来舒缓被伤害者愤怒之气。此路或可名曰“理性维权”。然令人费解之处则在:多年以来,以我等耳闻,走此种通道者为何少之又少?走戗己伤人者为何多之又多?

     两小儿争斗,受伤者常言“尔等着,告知乃母”,有此念想,盖因为相信“乃母”会以公道之心出面论处。小民与城管对撞,小民遭打遭伤,却寡闻“尔等着,告知政府”之论,无此念想,盖因为申诉通道不明,不相信城管之上亦可悬公平利剑。此种舆情,不可不察。

     能为升斗小民“挺腰”之公权,本应来自于城管体系之外,但于现实当中,我们不晓得此体系之外的监督之力何在,所能找到的,则在于“向城管队员的上级领导”申告,体系内申告自查,多见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甚或连“举起”动作也难见一回,实难发现利己之果,体内监督自成花架子,长此以往谁还愿行空落笑柄之“幼稚”。所谓体系外监督之力,一在告诸媒体,但媒体要以“新鲜性、特殊性”为能否出面鸣冤之裁断,若碰撞平常无眼球含量,或碰撞不烈无人命之殇,则媒体鸣抱不平亦难矣,更况媒体空凭无力之嘴,人家是否能感“压力”尚须两说;二在信访或找“市长”,但此中通道一来行难,二来麻烦,且屡有被反复折腾当球踢之憾,少民愿走,倒也不难理解。

     仇恨之情需要有体制性疏导。既然城管滥权已成各城市普遍弊政,痛恨谩骂之舆已然鼎沸至极,当务之急当思监督体系建构之策。政府宜赋权于独立部门作为外在之力随时听取民诉,快速反应,主持道义;亦应强化城管体系内监督机制升格为问责机制,推行依法行政,约束不断滋长的城管强力。如果说大家痛恨城管还不算可怕,那么痛恨城管却找不到正常舒缓通道就可怕的——不管自戕还是报复,都是文明时代的野蛮悲剧。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04-19/1652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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