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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管慎用逮捕”为何让民众狂吃干醋

(2008-12-25 21: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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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提示:郑部长助理的话,是在金融危机影响经济生活这样一个特定经济语境中出现的,但他忽略了一个中国最基本的社会法治语境”——在当下中国,我们的企业高管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格外约束,反而给人的感觉是已经受到了格外的照顾,“慎用”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

 

12月23日,昨天,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12月24日《京华时报》)

 

此消息非常扎眼,在几乎所有的新闻门户网站都被到了突出的位置,继而广大网民普遍以板砖与口水对其给与了洗礼。一个共同的逻辑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什么要对企业高管特别要求慎用?难道说法律法规是一条橡皮筋,为了不影响经济发展,对普通老百姓实行的一种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又可实施另一种方式?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怎么解释呢?更有甚者与公安部直接叫板:请找出来我们国家有哪一部法律规定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人不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又有哪一部法律规定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人可以不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网民的愤怒一定出乎了郑部长助理的意外。因为如果在特定的语境当中,郑助理的话并非全然没有道理:他是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对我国经济生活的影响做上述表态的,想强调的是执法环境的变化已经不允许公安机关过滥使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想强调如果对于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简单、粗暴地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会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撇掉情绪化的色彩,这些话不能说完全就没有道理,就是一屁股坐到了资本家一方去,就是悍然地强化法律特权。

 

郑部长助理的话,是在金融危机影响经济生活这样一个特定的经济语境中出现的,但他忽略了一个中国最基本的社会法治语境”——在当下中国,我们的企业高管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格外约束,反而给人的感觉是已经受到了格外的照顾。由于各地招商引资等政策的偏差,很多有影响的企业高管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了很多的法律特权,甚至有专门颜色的车牌颜色对其作以区分,涉及触犯法律之时,常常不是公安司法直接按照法律裁决,反倒是要听取地方官员的批准。非常直白地讲:当下很多地方对于企业高管所谓拘留、逮捕,已经非常慎用了,根本不存在不慎用的问题。在这样的状况下强调慎用拘留、逮捕,未免让舆论感觉有些矫情,有些保护强者

 

相反,另一面,是对逮捕普通民众的随意、不慎用。老百姓发个批评领导的帖子、编条调侃领导的短信可能被逮捕;老百姓举报著名企业的质量问题可能被反诉继而拘留数个月;甚至老百姓正常的上访也可能被政府送到精神病院监禁起来……日常生活中充斥了公安司法对于老百姓的拘留、逮捕的不慎用

 

在这样的语境里,所谓对高管慎用逮捕的讲话,很容易便刺破了公众的权利焦虑,会认为这是将长期属于潜规则的法律特权搞成了显规则。甚至就会跟你抬杠”——如果是草民,就可以不慎用了吗?更值得忧虑的是,一旦“慎用逮捕”之类的言论给地方公安部门发出了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给企业高管们以“超国民”的特权获得了公安部的“尚方宝剑”,就会让他们更加的有恃无恐,就会真的在基层搞出“特权”来。

 

所以,面对讲话遭遇如此“误读”,公安部的领导不必老羞成怒,或是置之不理任其蔓延,而应该仔细反省形成这种解读的根源,尽最大可能让民众感受到:慎用逮捕、慎用拘留,适合于每一个公民,是大家共同不可侵犯的权利,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企业权贵们的“法律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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