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护植物园只剩“副省长批示”,则必是悲剧
(2008-09-08 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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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西安植物园对西安人民而言有着多重的意义。这是一个重要植物的宝库,3400多种植物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30余科70多种;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绿肺”,是广大市民离不开的一片市区绿地;这是一个重要的旅游景点,每年接待几十万参观者;这是一个科研科普的平台,与40多个国家、100多家植物园保持着科技合作和业务往来。就是这样一个地方,由于身处市区,由于挡了开发商经营之“道”,却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命运。
据媒体报道,开发商在没有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对植物园展开了“拆墙行动”:先是在8月21日晚上强行将植物园围墙推倒;接着在27日动用推土机将植物园两米土地侵占;28号再次推倒围墙旁边的四间房子;9月1号,他们又往进挖了一米左右……在强行拆墙的过程中,园里一些研究员正在培育试验的珍贵植物毁于一旦,很多植物科研的研究材料也丢失了。与此同时,“植物园要搬到秦岭了”的说法开始流传,尽管植物园出面辟谣,但连续的拆墙行为,还是让人感觉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华商网9月7日报道)
难道植物园只能“坐以待毙”吗?他们还是有所反应的;据说,西安植物园通过省科学院向省政府反映了相关情况,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8月27号做出批示:“植物园属国有资产,要使用也需要合法合规,抢占是不规行为,望尽快制止并查处。”接着西安市曲江国土资源局也前去做了调查,但并没有影响开发商的“进度”,8月28日、9月1日两次行动,就是在“批示”之后发生的。于是,我看到了有媒体在评论此事时追问:为什么副省长批示了,依然没能改变植物园的命运?也有媒体聪明的解读:副省长的批示到不了开发商那里,它只能对相关职能部门起作用,所以不能怪开发商不给副省长面子,而要怪相关部门执行副省长的批示不力。
这些年,开发商强拆、逼拆的新闻见多了,大家已经审丑疲劳了。但这一次,还是有它不同的地方:植物园属于国有资产,它不仅仅是一处建筑,更是植物科研的基地与西安市民的“绿肺”——此等背景、此等意义,再加上一个副省长批示,在开发商的推土机面前,怎么着也算不上无足轻重,怎么说也能抵挡一阵,何以就如此不堪呢?
很多媒体在追问,副省长的批示为什么没管用,或许,副省长女士也会有此追问。但在我看来,像西安植物园这样的单位,在面临开发商逼宫之时,如果也只能剩下“副省长批示”一条路可走,那么就必定是个悲剧。不错,我们常常看到,“某某矛盾因省委书记、省长批示得到解决”的报道,但这样的解决常常是以大量其他矛盾没被解决为前提的——用政治学专家的说法,这是一种人治思维,而但凡人治,便有极大的偶然性与多变性。
材料走到领导那里需要时间,领导百忙之中批示需要时间,批示完了转发下来需要时间,有关部门研究领导批示部署行动还需要时间……变数远不止这么多,如果给领导送材料的人级别不够,材料迟迟到不了领导那里;如果领导恰好外出,文件压在那里几天没时间看;如果领导批示与“有关部门”利益相悖,下面人故意要“阳奉阴违”;再如果下面人认为作批示的领导级别还不够,还在观望更高领导的姿态……任何一个“如果”如果出现了,事情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一路折腾下来,“刀下留人”就非常困难了,因为有些人的刀怎一个快字了得。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要拥有“免于被侵犯的恐惧”,就注定不能把希望寄托于领导批示上,而必须有可预期的快速反应的法制通道。以西安植物园为例,在被侵害之后,不是依据物权相关法律及时报警,由警方及时有效制止这种强拆强闯;不是依据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及时将对方置于“破坏珍惜濒危植物”的角色;而是把希望寄托于请上级领导批示上去了——这本身就是扭曲的。但我非常理解这种扭曲,这何尝不是我们很多人面对被伤害时的本能选择呢?重要的是,是他们不愿意选择法律路径,还是以他们的生活经验已经可以断定,所谓的法律途径,还无法产生一个领导批示的威力呢?
有些开发商是很霸道的,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但霸道的另一面,何尝没有制度性软蛋的功劳?领导怎样的“重要批示”,终究抵不上日常法律等制度性力量所能产生的重要功效。如果不反思我们的日常制度为何实效,而是一味地去找“副省长的重要批示为什么没有管用”,那么,西安植物园的悲剧就注定不仅仅是植物的悲剧,我们离下一个悲剧也注定不会太远。
http://news.163.com/08/0907/11/4L80ISCI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