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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让我们见到了现代社会里最“黑”的东西。但如果不自欺欺人,恐怕没人会奢望这个据说存在由来已久的“怪胎”,会在一番“运动式”整治风暴之后绝尘而去。在那波风潮过后,几乎全社会都把目光移开了,如果说移开目光换取的内心平静包含了我们希望黑暗成为单纯历史记忆的美好愿望,那么,下面这条新闻的出现,则彻底击碎了我们的“虚荣”——江湖是否真的平静,永远都不是我们能“假装”出来的。
据1月1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12月28日,湖北竹山县警方和河北临西县警方共同破获了一起黑窑工事件,来自湖北、河南、河北、山东的4名黑窑工被解救出来。临西县县长亲自开会,要求民政局和樊村工作站组成遣送小组分别送他们回家。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民政局和樊村工作站竟然又将其中三名黑窑工安排给侯寨村治保主任侯可林和黑砖窑厂的承包方,让他们负责将窑工遣送回乡。几天后,当其中一名黑窑工的家人赶到该县接人时却发现,人被黑砖窑主送丢了。
“黑窑奴”事件卷土重来!当我们发出如此感慨的时候,恐怕会立马发现自己的“矫情”——是卷土重来吗?恐怕压根就没有走过!不仅“漏网”的黑砖窑没有“走过”,就是裹挟在上面的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做派,也没有“走过”,真正“走过”的可能是我们自己,我们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以全社会的目光扫描了一遍这个“由来已久”的存在之后,并没有带走所有的“黑”色。如果上面的报道会兴起新一轮对“黑窑奴”的关注,那么,“卷土重来”的恐怕也还是我们的目光。
但这一次,我真的不再震惊,也不想“假装震惊”。在上一轮“黑砖窑”事件中,大家都表现出了极端的愤怒,杂文家鄢烈山先生却说自己“并不震惊”:侵害劳工利益等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愤慨、愤世嫉俗是真的,但要说震惊,那只能是‘假震惊’:天天一惊一乍,我早就心肌梗死了!”现在,或许我们能够开始真正理解鄢先生“不震惊”里的真悲怆。
凡荒唐事必有其存在滋长的逻辑与土壤,土壤不除,谁能真的相信恶苗不长、恶花不开、恶果不结?不管是基层官员的无动于衷也好,周围群众的麻木沉默也好,底层人狭仄的生存空间造成人与人互相的倾轧也好,这些东西原本就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失掉。那就完全可以想象,砖窑还是要开的,利润还是很薄的,监管还是很弱的——在这样的土壤上,窑主还是会“铤而走险”的。
此前这类事件大多遵从了“媒体曝光——舆论批评——领导过问——基层整治”的叙事逻辑。这样的逻辑不仅仅是在“黑砖窑”问题上体现,而且在社会上大面积的存在,哪一个假烟假酒假猪肉的查处不是遵循着这样的逻辑?其实,恐怕大家心知肚明,单纯的运动式执法逻辑,貌似轰轰烈烈,其实常常最是乏力,不仅仅会有大量漏网的,更会有大量“风头来是忍一忍,风头过后变本加厉”的投机者。
报道中有个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青年杨先海,17岁失踪;6年后,才在河北省临西县一个砖场里被发现,此时已是6年的“窑奴身”——这六年,有过几波砖窑用工整顿?但对他而言,似乎都毫无意义。根据报道,去年在山西曝出“黑砖窑”事件后,临西县也搞过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用工大检查,关闭了20余家证照不全的砖场,但仍然没有阻挡新的窑奴事件在短短几个月后就被曝光出来。
尤其危险的是,这样的“运动式”执法监管,同时孕育了公权怪胎:当记者追问被解救的黑窑工下落时,公安局竟然称“没有这么回事”;民政局更是胡乱作为,竟然把自己的工作委托给砖窑主!县政府的负责人一再强调的,则是“县里领导安排得当,主要是下面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导致好事变成了坏事”——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那些麻木的东西依然麻木。
耳畔又闻“窑奴”声,心头已然不震惊。不震惊不是对穷苦人民失掉了感情,而是为这样反反复复的“游戏”感到悲凉——这样的东西多了,大家的心头无法不结出老茧子来,我们已经无法自欺欺人地奢望,能通过“运动式”整治涤荡“黑窑奴”的土壤。大半年前,有人就明确指出,山西黑砖窑现象有着很复杂的社会根源,暴露了很严重的社会制度问题。遗憾的是,我们对于社会根源与制度层面的反思是非常乏力的,最后大多用貌似强有力的“大检查”、“大行动”来遮蔽这些乏力——而每一次遮蔽,都孕育着下一次荒唐的胚芽。
不知道,这一次,我们能否走出“运动式”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