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去年个税申报的规定甫一出台,便有人“幸灾乐祸”地笑言:让有钱人烦恼去吧!随着元旦个税申报日的开始,各地信息先后传来:在北京,包括冯巩、蔡国庆等明星在内的174人进行了个税申报;在广州,大家按兵不动,“鲜见前来申报的市民”;更多的城市,则是在平静中度过。(1月5日《东方早报》)一叶而知秋,一日而窥百日,或许,当3月31日的申报截止期来到的时候,烦恼的不仅是试图逃避申报的“富人”,更有期待“富人”不要逃避的“税务人”。
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希翼人们自觉申报,培养报税的自豪感,显然需要始于跬步,非一朝一夕所能竞达。正因如此,似乎还不宜对“鲜有人申报”急于求全责备,更不能急吼吼地推行“强制”执行、高祭罚款杀威棒:罗马非一日就能建成,报税纳税意识也需要长期培养。宽容的心态当然重要,但窃以为,通过信息疏导,引导当报者跨越意识的门槛,倒也是当务之急。否则加上年末、春节等冲击,到了3月“截点”,报税权威无法树立,自行申报十不及一,只会令国人原本稀缺的纳税意识更加“稀缺”。
门槛一:年收入12万需要申报究竟意欲何为?
门槛二:我们究竟缴了哪些税?
门槛三:纳税除了义务,还有没有“利益”?
国人常常感慨美国人高达90%以上的个税申报率,但忽视了在很多税负健全的国家,都有“先征后退”等退税政策。先按照收入全额征收个税,再通过纳税人如实报税,到税务机关填表申请退税或税收补贴,既然可以从已经被代扣的州税和联邦税会被退回来,纳税人自然“热情高涨”。但在国内,我们的纳税主要作为“履行义务”来宣传,更谈不上“退税”等利益杠杆的撬动,只出不入,在所谓“个人理性利益追求”的自然属性之下,指望大家都主动去报税,似乎过高地估计了道德感的力量。
门槛四:不报的后果究竟多严重?
按照规定,到3月31日没有申报,可能面临2000到10000元的经济处罚。但坦率地讲,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存在侥幸心理、不去申报的人必然大量存在,到时候怎么办?不处罚好像对于已申报者不公平,但只有少量经济处罚,或许不足以推动他们。一则“法不责众”,二则被揪出来的可能性较小;三则既然对12万包含哪些、代收代扣税有多少等尚没有明确共识,到时候总有千般万般理由来应对。据说在很多国家,瞒报、少报、漏报,有80%的可能性不会被查出,一旦查出,个人信用必将受到牵连,轻则加倍惩罚、留下案底,重则倾家荡产、锒铛入狱。
但在国内,在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个人征税系统资料不健全、大家报税意识普遍不强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很难发出“狠力”。而不划出令人生畏的后果底线,这个“后果”难免就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上述四个问号拉直之日,方能期待大家形成报税共识。12万元个税申报:大门已经打开,大家却并非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