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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对创作的想法,跟我对爱情一样。
创作像爱,是随时、随地、随意的。
一开始我并不这么想。大学刚开始写作时,我觉得写作前要斋戒沐浴、寡欲清心。写每一个字都要呕心沥血、如雷灌顶。
那时我不到20岁,是个文学院的学生。没课的下午,我坐在图书馆的窗前,看着窗外一大片草地,和窗内更大片的典籍。我拿起一本比我还重的书,搬冰箱似地放在桌上。然后可以一动不动地,看到晚上十一点。
当时我觉得,只有经典才是文学,而文学好过现实世界。当我能读到罗密欧与茱丽叶的凄美爱情,谁管班上联谊的对象是哪一系?当我能欣赏《湖滨散记》的字字珠玑,谁要跟朋友去清境农场健行?大学四年,我交了很多女朋友,但她们都死了。或者说因为她们是书中人物,所以从来没有活过。
而我,似乎也活得不真实。
大学毕业后去当兵,没办法整天坐在图书馆研究文学了。在早点名、晚点名、莒光日、夜行军时,我手中拿的,从小说变成步枪;嘴巴念的,从《三国演义》变成《三民主义》。但这并没有妨碍我胡思乱想。那时开始,我研发了一种身心分离术:口中可以高唱「缅怀先烈莫辜负创业艰辛,发扬光大尤赖我」,心里想的却是伊莉莎白和达西先生倒底会不会在一起?
那一刻我体会到:文学的感觉,未必要靠文学的情境。
当完兵后我去美国念企业管理,离文学当然更远了。每天必读华尔街日报,我总是忍不住,花了不成比例的时间,读最后一页的作家采访或新片影评。那时候上课的讲义很多,根本没时间读教科书,更别说读文学书。但我还是请朋友寄给我年度的小说和散文集,企图赶上台湾作家们脑子里的东西。
坦白说,那两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只能写出句点。那时觉得我的写作生涯,大概就此告一段落。
但虽然我江郎才尽,生命却依然精彩热映。当留学生时,我认识很多留美华人。我们在新大陆过着高科技的舒服生活,心情却像满清末年般寂寞空虚。我没时间把这种心情写成故事,却开始把一些画面、声音、对话、情境,三言两语地记在笔记本上。那两年,我记了40本笔记本。这一页是「边际报酬递减法则」的曲线图,旁边一页是一对华裔夫妻吵架的实录。
那两年,我没有完整的作品,却有很多零散的观察。毕业后我时间多了,就把那些观察写成了《旧金山下雨了》。
《旧金山下雨了》之后,我体会到创作未必要卧薪尝胆、即知即行。如果生活方式不容许我们创造「作品」,那我们就先经营「感觉」。就像爱,如果两个人各有男女朋友不能在一起,那就先搞暧昧。
几年后我回到台湾的企业界工作,身旁既没有文艺气氛,也没有文艺人。但我写作的数量,反而急速上升。这倒不是我突然变得有才气,而是台湾有太多题材可以发挥。与天下太平的美国比起来,台湾倒处都有冲突,天天充满焦虑。媒体报导着极端的个性和行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像我俩没有明天。开一个会、吃一顿饭、逛一次街、看一节新闻,我就可以看到10个鲜活的小说人物。在台湾,现实比虚构更诡异。这样的社会苦了老百姓,却乐了创作者。
刚回台湾那几年,我认识了很多单身男女。我把他们的生活写出来,成了《蛋白质女孩》。 《蛋白质女孩》原本是人间副刊的专栏,每周一次。那时我爸爸生病,我下班后去医院陪他。他睡着后,我就拿出笔记本写。在病房昏黄的灯光下,重现街上和人心中的魔鬼灯。写到一半,爸爸醒了,我就先放下。也许接下来那个晚上都没时间写了,也无所谓。这样「断断续续、仆伏前进」的写法,却写出我最有趣、最畅销的一本书。 《蛋白质女孩》之后,我更相信写作的关键在于前端的体会,不在后端的执行。灵感都在滚滚红尘,不在安静的书房里。
所以我后来的爱情小说,像《61 x 57》、《倒数第2个女朋友》,都是我的城市「摄影集」。我走路,我逛店,我坐捷运。我看人,我偷听,我认识陌生人。任何场景、情境、对话、噪音、气氛、感觉、面孔、身材打动我时,我立刻记下来。以后当我虚构一个故事,这些素材就成为那虚构骨干上的肌肉。写小说最难的,就是肌肉。
我喜欢这种随时、随地、随意的写作方法,因为它让写作和生活合而为一。今天我出去兜风,我是在写作,还是生活?我不知道,也不重要。走一走,如果因此而得到灵感,很好。如果什么都没有,至少活过。大学时我觉得文学好过现实,现在我觉得文学来自现实。写作是二手的人生。我永远要把最好的时间和心情,保留给一手的生活。
这种写作,跟爱一样。爱没办法订立目标、预算、时间表。爱没办法闭关修养、奋发向上。最真的爱,总是措手不及、现买现卖。就像最好的灵感,都在地铁站的月台。
写作,是所有的艺术创作中最平民化的。它的技术门槛很低,任何人都可以创作。但它的内涵门槛很高,所以好的作品不多。我写过好的,和烂的东西。对于我的烂作品,我并不后悔。
用随时、随地、随意的方式,自然就有烂作品。就像生命中,总有一些日子我们试着忘记。但我不会因此停止生活或写作,我也希望你不会因此而停笔。去写,去爱,去呼吸,如果你有一天在路上碰到我,别忘了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